2010年上海市普陀区长征镇人民政府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2011年02月28日 来源: 上海普陀

  2010普陀区长征镇

  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普陀区长征镇人民政府

  2011年2月17日

  引 言

  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上海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以下简称《规定》)要求,由普陀区长征镇人民政府编制。全文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类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和举报申诉等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并附相关说明和指标统计附表、示意图等。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0年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如对本年度报告有任何疑问,请联系长征镇办公室,联系电话:52707008,邮箱:jianzh@shpt.gov.cn。

  一、概述

  (一)健全网络、加强领导

  为了全面做好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了由镇长任组长、分管副镇长为副组长,各职能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并根据“普陀区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推进工作会”要求,建立了由分管领导、职能科室、联络员组成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网络。其中,镇办公室为信息公开工作责任部门。

  为增强信息公开的业务能力和水平,镇办公室主任直接抓督促、抓协调,并进行了责任分解:文书人员负责信息公开属性的界定,档案人员负责公文备案,一名专职的信息公开人员负责政府信息公开目录编制、统计、报送、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答复等工作,网络信息员负责网上发布信息,分工合理,职责明确,形成了工作合力。

  (二)完善制度、规范流程

  贯彻落实《信息公开条例》和《上海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结合镇情和镇域居民特点,制订了一整套主动公开信息发布、查询、依申请受理或代办等规范工作的制度,完善信息公开的查阅服务窗口:编制长征镇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政府信息公开实施细则、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工作制度等,并及时更新;印制了信息公开申请流程及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告知书等,进一步规范政府信息公开流程和工作;统一发放政府公报;按照区信息公开工作要求,定期将政府主动公开信息和信息目录上传至普陀区政府门户网站,报区信息受理中心,以电子和文稿等形式向公众提供信息服务。

  同时,镇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和成员积极参加业务培训和学习交流,全面增强了政府信息公开意识和责任意识,提升业务素养和业务能力。逐步加大公开力度,促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依法、有序、科学、规范、高效推进。

  (三)认真梳理、定期审核

  按照区有关部门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的要求,完善《长征镇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长征镇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及时对政府文件的公开属性进行梳理。根据政府信息公开规定,每月定期对梳理后的政府信息公开文件进行审核确认,并将主动公开的纸质文件上报区政府信息中心,将电子文稿及时发布在区政府信息公开网站。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按照《条例》、《规定》,坚持“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积极做好主动公开工作。2010 年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9条,全文电子化率达100%,较上年度同期主动公开量减少29.6%。其中,机构设置类信息7条,占36.8%;规划计划类信息1条,占5.3%; 业务类信息10条,占52.6%;其他类信息1条,占5.3%。

  (一)主动公开范围

  1、管理规范和发展计划方面

  (1)市政府规章、各政府机关制定的规范性文件以及与经济、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相关的其他文件;

  (2)经济社会发展的规划、计划及其进展和完成情况;

  (3)城市总体规划、其他各类城市规划以及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等规划。

  2、与公众密切相关的重大事项方面

  (1)影响公众人身和财产安全的疫情、灾情或者突发事件的预报、发生及其处理情况;

  (2)扶贫、优抚、教育、社会保障、劳动就业等方面的标准、条件及实施情况;

  (3)土地征用、房屋拆迁的批准文件、补偿标准、安置方案等情况。

  3、公共资金使用和监督方面

  (1)重大城市基础建设项目的公开招标中标情况及工程进度情况;

  (2)政府集中采购项目的目录、政府采购限额标准、采购结果及其监督情况;

  (3)政府财政预算、决算和实际支出以及审计情况。

  4、政府机构和人事方面

  (1)各级政府工作部门的管理职能及其调整、变动情况;

  (2)公务员招考、录用以及公开选任干部的条件、程序、结果等情况;

  (3)政府机关拟作出的决策、制定的规定或者编制的规划、计划、方案等。

  (二)主动公开途径

  长征镇政府信息公开的途径主要有普陀区政府门户网站、长征镇政府门户网站和长征镇政府信息公开接待受理窗口。

  其中,政府信息公开接待受理窗口设在长征镇镇党员服务中心,开通了信息公开咨询和服务电话专线,并配备电脑、打印机、复印机等信息化办公设备。专职信息公开的人员在此处对外服务。窗口同时放置了管理规范等应主动公开的信息办事指南折页,方便公众取阅和查询。每季度一期的普陀区政府公报可在长征镇社区服务中心(清峪路127号)及长征镇党员服务中心(万镇路239号)免费获取。

  长征镇政府门户网站上,也设立了信息公开专栏,主动公开信息第一时间上网,和纸质文件同时公开,增加了信息公开的力度和广泛性。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申请情况

  长征镇2010年共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4件,其中当面申请1件,电子邮件申请3件。

  从申请的信息内容来看,25%是涉及老宅改造的信息,75%是涉及集体资产处置的信息。

  (二)申请处理情况

  在4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中,已经答复的为4件。

  在已经答复的4件申请中,“同意公开”的1件,占总数的25%,主要涉及老宅改造的历史遗留问题;“同意部分公开”3件,占总数的75%, 主要涉及集体资产处置等信息。

  四、复议、诉讼和申诉举报等情况

  长征镇2010年度没有发生针对本部门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及被确认有瑕疵的案件。

  五、说明、附表

  (一)其它说明

  特色便民渠道建设情况及信息公开改革创新情况:公开信息网上挂,凡是主动公开的信息,及时通过区、镇政府门户网站发布,便利居民查阅;公报发行多点发,在镇社区服务中心、镇党员服务中心、镇企业服务中心、镇税务所、万里文化中心等地点提供区政府公报供,便利居民获取;信息咨询便利化:开通信息公开咨询和服务电话专线,便利居民咨询。

  (二)附表

  附表一 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统计

  附表二 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统计

  附表三 咨询情况统计

  附表四 复议、诉讼情况统计

  附表五 政府支出与收费情况统计

  在以后的工作中,长征镇将在市、区相关部门的指导下,认真学习政府信息公开的有关文件精神,不断总结政府信息公开的经验,加快建立政府信息公开的各项制度,进一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上台阶。


  附表一 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统计

  指标

  单位

  数量

  本年度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

  条

  19

  其中:较上年度同期增加率

  —

 

  全文电子化政府信息数

  条

 

  新增行政规范性文件数

  条

 

  附表二 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统计

  指标

  单位

  数量

  依申请公开信息目录数

  条

  1

  受理申请总数

  条

  4

  其中:1、当面申请数

  条

  1

  2、传真申请数

  条

 

  3、电子邮件申请数

  条

  3

  4、网上申请数

  条

 

  5、信函申请数

  条

 

  6、其他形式申请数

  条

 

  对申请的答复总数

  条

  4

  其中:1、同意公开数

  条

 

  2、同意部分公开数

  条

  3

  3、非“《规定》所指政府信息”数

  条

 

  4、“信息不存在”数

  条

  1

  5、“非本机关职责权限范围”数

  条

 

  6、“申请内容不明确”数

  条

 

  7、“重复申请”数

  条

 

  8、不予公开总数

  条

 

  其中(1)“国家秘密”数

  条

 

  (2)“商业秘密”数

  条

 

  (3)“个人隐私”数

  条

 

  (4)“过程中信息且影响安全稳定”数

  条

 

  (5)“危及安全和稳定”数

  条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数

  条

 

  9、其他

  

  附表三 咨询情况统计

  指标

  单位

  数量

  提供服务类信息数

  条

 

  网上咨询数

  人次

 

  现场接待人数

  人次

  93

  咨询电话接听数

  人次

  78

  网站专栏页面访问量

  人次

 

  附表四 复议、诉讼情况统计

  指标

  单位

  数量

  行政复议数

  件

 

  其中:被复议机关确认违法或有瑕疵的

  件

 

  行政诉讼数

  件

 

  其中:被法院确认违法或有瑕疵的

  件

 

  申诉举报数

  件

 

  其中:被确认违法或有瑕疵的

  件

 

  附表五 政府支出与收费情况统计

  指标

  单位

  数量

  收取费用总数

  元

 

  其中:1、检索费

  元

 

  2、邮寄费

  元

 

  3、复制费

  元

 

  政府信息公开制定工作人员总数

  人

  2

  其中:1、全职人员数

  人

  1

  2、兼职人员数

  人

  1

  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的专项经费

  万元

 

  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的实际支出

  万元

 

  与诉讼有关的总费用

  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