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上海市普陀区长征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2019年01月17日 来源: 上海普陀

引  言

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上海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以下简称《规定》)要求,由普陀区长征镇人民政府编制。全文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咨询处理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复议、诉讼情况,咨询处理情况,政府信息公开支出和收费,其它相关工作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并附相关指标统计附表、附图等。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从2018年1月1日到12月31日止。本年度报告的电子版可以在普陀区政府门户网站www.shpt.gov.cn下载。如对本年度报告有任何疑问,请联系:长征镇政府信息公开窗口,电话:52707228。

一、概  述

2018年,长征镇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认真实施《条例》、《规定》以及《上海市普陀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8年度普陀区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按照普陀区聚焦“科创驱动转型实践区、宜居宜创宜业生态区”目标,加快推进经济、社会、城区转型,及长征镇实现“长征美丽新家园”的要求,以公开促落实、以公开促规范、以公开促服务,更好地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和政府自身建设。

(一)加强组织领导,确保落地实施

根据《规定》要求,长征镇自2004年5月1日起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为了做好政务公开工作,将其纳入镇政府领导分工。整合政务公开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由镇办公室具体推进、指导、协调、监督镇为政务公开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发挥镇政府法律顾问的作用,为依申请公开工作提供智力支持和法律保障。

为增强信息公开工作的执行力度,镇办公室主任直接抓督促、抓协调,并进行责任分解:文书人员负责信息公开属性的界定,档案人员负责公文备案,一名专职的信息公开人员负责政府信息公开目录编制、统计、报送、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答复等工作,网络信息员负责网上发布信息,分工合理,职责明确,形成了工作合力。截至2018年底,本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运行正常,政府信息公开咨询、申请以及答复工作均得到了顺利开展。

(二)抓住重点工作,全面实现“五公开”

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方面,落实工作要点的相关任务,配合区牵头部门落实相关重点领域的信息公开。人大、政协建议和提案办理结果公开方面,按时办理、办结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提出的建议、提案,办理结果均向代表、委员、相关政府机关部门及时反馈。行政权力信息方面,根据区工作部署公开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镇城管中队开展行政许可、行政处罚“双公示”工作。公众参与方面,落实政务服务事项梳理及全程网办对接事宜,建立和完善由居委会、业委会、物业公司构成的“三位一体”小区管理制度,定期协商,回应小区占绿毁绿、楼道堆物等居民关注关切。政务服务方面,落实政务服务事项目录的编制工作,对照总目录,梳理行政审批等子目录下的服务事项。

(三)提升工作能力,强化服务水平

采用理论学习、实务操作解析、案例分析、实地观摩及交流讨论等形式,提供工作人员的业务能力。及时传达学习政务公开标准化相关培训的精神,营造政务公开工作人员带头学习宣传的氛围。广泛学习政府信息公开趋势、政府信息公开面临的挑战与问题、政府信息公开与行政诉讼、政府信息公开疑难问题等前沿、工作实务知识。以知促行、学以致用,全面增强政府信息公开意识和责任意识,提升业务素养和业务能力,促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依法、有序、科学、规范、高效推进。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8年,长征镇坚持“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原则,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1条,其中公文类信息21条,全文电子化率达100%。

(一)主动公开范围

1、规范性文件公开情况。“上海普陀”门户网站设有“规范性文件”专栏,集中向公众展现规范性文件目录、草案征集、文件备案、文件清理、文件有效性、政策解读等信息。2018年,长征镇未制定规范性文件。

2、规划、计划类信息公开情况公开情况。公开《长征镇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长征镇2018年经济与社会发展计划>的通知》。

3、财政类信息公开情况。公开《上海市普陀区长征镇城市管理行政执法中队2018年度单位预算》、《上海市普陀区长征镇人民政府2017年度单位决算》、《上海市普陀区长征镇人民政府(本部)2018年度单位预算》、《上海市普陀区长征镇人民政府2018年度部门预算》、和《上海市普陀区长征镇社区事务受理中心2017年度单位决算》等。

4、涉及民众切身利益、需要社会公众广泛知晓的相关信息公开情况。(1)公共服务类信息公开情况。公开《2018年长征镇无偿献血工作实施意见》、《长征镇关于2018年“八一”建军节期间深入开展拥军优属活动的实施意见》等信息。(2)公共安全类信息公开情况。公开《长征镇人民政府关于调整长征镇安全生产委员会组成人员的通知》、《 长征镇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长征镇2018年防范和处置非法金融活动工作方案>的通知》、《关于开展空中坠物事故隐患专项整治的通知》等信息。(3)公共管理类信息公开情况。公开《关于长征镇巩固卫生镇复审工作的请示》、《长征镇人民政府关于申报为国家级信息服务质量提升示范区的请示》等信息。

(二)主动公开途径

1、网站。主要有普陀区政府门户网站、长征镇政府门户网站。在长征镇政府门户网站上,设立信息公开专栏,主动公开信息第一时间上网,和纸质文件同步公开,增加信息公开的力度和广泛性。

2、政务微博、政务微信。着力建设政务微博、微信等新媒体政务信息发布渠道。依托本镇在东方网、新浪网以及新民网上开通的“上海普陀长征”政务微博及“普陀长征”、“上海普陀长征党建”等政务微信,为信息公开拓展新的渠道。

3、政府公报。通过长征镇机关及相关事业单位的专门领取点免费向群众发放政府公报,每期发放量150份。

4、公共查阅点。在长征镇政府信息公共指南中,提供了当面提交信息查阅的途径,为群众查阅、获取政府信息提供便利。

5、自助服务终端。长征镇是普陀区政府信息公开自助服务终端的试点单位,实现主动公开信息的即时查询和依申请公开信息在线申请两大主要业务,为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提供更加便捷、有效的信息公开服务,目前试点情况总体良好。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申请情况

长征镇2018年度共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3件,其中当面申请2件,传真申请0件,网络申请1件,信函申请0件。

从申请的信息内容来看,主要集中在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产权制度改革、社会保障、社区管理、经济建设、城市管理等方面。

(二)申请处理情况

本年度答复政府信息公开申请3件,其中3件均为15个工作日内按时办结。

在答复中,公开或者部分公开的共计2件,占申请总数的66.7%。其中,“同意公开答复数”的2件,占申请总数的66.7%。

    “申请信息不存在”的1件,占申请总数的33.3%。

(三)依申请收费情况

根据《上海市财政局、上海市物价局关于转发<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清理规范一批行政事业性收费有关政策的通知>的通知》(沪财税〔2017〕27号)规定,本机关已停征依申请提供政府公开信息收费。

四、政府信息公开复议、诉讼情况

2018年度,未发生与本镇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行政诉讼。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2018年,长征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还存在以下问题:一是答复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时,处理复杂申请的能力还较弱;二是公开的方式和实效需要继续改进;三是新形势下对政府信息公开的工作要求越来越高,当前的工作方式需要进一步改进等。

针对以上不足,2019年长征镇将重点做好以下工作:培养与使用并重,不断增强工作人员的实际业务能力;进一步拓展信息公开的渠道,提高信息公开的及时性;以知促行,积极参加区主管部门的各类培训,学习领会新要求、新内容,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再上新台阶。

六、附表

统 计 指 标

代码

单位

统计数

一、主动公开情况

——

——

——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

    (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相同信息计1条)

1100

30

      其中:主动公开规范性文件数 

1110

0

         制发规范性文件总数

1120

0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

——

——

     1.政府公报公开政府信息数

1210

0

     2.政府网站公开政府信息数

1220

30

     3.政务微博公开政府信息数

1230

0

     4.政务微信公开政府信息数

1240

0

     5.其他方式公开政府信息数

1250

0

二、回应解读情况

——

——

——

  (一)回应公众关注热点或重大舆情数

     (不同方式回应同一热点或舆情计1次)

2100

0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回应解读的情况

——

——

——

     1.参加或举办新闻发布会总次数 

2210

0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新闻发布会次数

2211

0

     2.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2220

0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2221

0

     3.政策解读稿件发布数

2230

0

     4.微博微信回应事件数

2240

0

     5.其他方式回应事件数

2250

0

三、依申请公开情况

——

——

——

  (一)收到申请数

3100

3

     1.当面申请数

3110

2

     2.传真申请数

3120

0

     3.网络申请数

3130

1

     4.信函申请数

3140

0

  (二)申请办结数

3200

3

     1.按时办结数

3210

3

     2.延期办结数

3220

0

  (三)申请答复数

3300

3

     1.属于已主动公开范围数

3310

0

     2.同意公开答复数

3320

2

     3.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3330

0

     4.不同意公开答复数

3340

0

       其中:涉及国家秘密

3341

0

          涉及商业秘密

3342

0

          涉及个人隐私

3343

0

          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

3344

0

          不是《条例》所指政府信息

3345

0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3346

0

     5.不属于本行政机关公开数

3350

0

     6.申请信息不存在数

3360

1

     7.告知作出更改补充数

3370

0

     8.告知通过其他途径办理数

3380

0

四、行政复议数量

4000

0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数

4100

0

  (二)被依法纠错数

4200

0

  (三)其他情形数

4300

0

五、行政诉讼数量

5000

0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或者驳回原告诉讼请求数

5100

0

  (二)被依法纠错数

5200

0

  (三)其他情形数

5300

0

六、举报投诉数量

6000

0

七、依申请公开信息收取的费用

7000

0

八、机构建设和保障经费情况

——

——

——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专门机构数

8100

1

  (二)设置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数

8200

1

  (三)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数

8300

3

     1.专职人员数(不包括政府公报及政府网站工作人员数)

8310

1

     2.兼职人员数

8320

2

  (四)政府信息公开专项经费(不包括用于政府公报编辑管理及政府网站建设维护等方面的经费)

8400

万元

0

九、政府信息公开会议和培训情况

——

——

——

  (一)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会议或专题会议数

9100

1

  (二)举办各类培训班数

9200

1

  (三)接受培训人员数

9300

人次

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