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长征镇人民政府关于同意注销上海市新曹杨幼托中心的批复

上海市新曹杨(集团)有限公司:
你单位《关于要求注销上海市新曹杨幼托中心的请示》收悉。经政府研究,同意注销上海市新曹杨幼托中心。请按照程序办理相关手续。
特此批复。

二○○八年十月二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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