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征镇人民政府关于固定资产报废处置的请示

普陀区财政局:

为进一步加强我镇行政事业单位的资产管理,2017年我镇聘请第三方进行了镇机关行政事业单位的固定资产清查盘点,发现部分固定资产超过使用年限,已无法使用,需要集中报废处置。

经《长征镇人民政府镇长办公会议(2018-4)》批准同意,共有固定资产一批金额¥481,414.40元予以报废处置。现申请办理报废处置审批手续。

特此请示。

长征镇人民政府

2019年6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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