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度长征镇依法行政报告

  2013年度长征镇依法行政报告

  区政府:

  2013年,在区委、区政府和镇党委的领导下,长征镇人民政府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按照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关于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意见》以及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2013年至2017年本市进一步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意见》的要求,积极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政府,取得了重要进展。现将本镇2013年度依法行政工作的主要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加快政府职能转变,不断推进服务型政府建设

  1、工作作风转变凸显成效。坚决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上海市及普陀区相关实施办法、规定,严格执行厉行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的各项要求,制定了《长征镇贯彻落实中央、市委、区委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有关规定的具体实施办法》,规范财务管理制度,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和行政经费,全面精简各类会议、文件、简报等。组织开展十八大精神学习,开展“三新四好”活动、“双学双强”活动和创先争优争做人民满意机关工作人员活动,深入开展党风廉政教育,启动机关作风建设活动,不断提升干部队伍“为民、务实、廉洁、高效”的工作作风。

  2、社区服务水平有效提升。加快镇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标准化建设,顺利通过ISO9001质量体系认证。有序开展中心档案规范化建设工作,初步完成软件调试。完成梅四、颐华等8家社区办公用房标准化建设,完成颐华、北巷等7家社区活动用房标准化建设。组织开展社工招聘,完成居民区书记招聘和调整工作。正式成立象源丽都、祥和名邸、颐华居委,筹建万六居委和馨越公寓社区工作点。

  3、民生服务内容不断丰富。持续开展各项帮困救助,成功举办2013年普陀区“蓝天下至爱”慈善募捐主会场仪式活动。不断深化民生服务,关爱老年人、残疾人等弱势群体,建设完成长征镇社区生活服务中心。依托长征社区文化活动中心和万里社区文化活动中心,围绕上海市民文化节、艺术风尚周等开展丰富多彩、形式多样的文化活动,满足长征人民日益丰富的精神文化需求。

  (二)优化行政决策机制,不断推进法治型政府建设

  1、进一步完善了各项制度。一是加强对规范性文件的管理,根据《国务院关于严格控制新设行政许可的通知》(国发〔2013〕39号)、《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本市开展规章和规范性文件设定行政许可清理工作的通知》(沪府办〔2013〕75号)的要求,完成本镇规范性文件设定行政许可清理工作,本镇共6件规范性文件,均无涉及行政许可。二是制定《长征镇人民政府内部运行工作规则汇编》,进一步明确了行政决策权限和内部议事规则,完善了集体讨论制度和重大决策程序规定。

  2、进一步完善了民主决策。严格执行《长征镇贯彻“三重一大”制度实施意见》、镇长办公会、集资委专题会议等会议制度,始终坚持重大决策、重大项目、大额资金使用等必须集体讨论决定,形成了程序化的决策机制,使决策尤其是重大决策更加民主化、科学化、规范化。

  3、进一步优化了决策程序。一是进一步完善人大、纪委列席镇长办公会等重要会议的制度,确保人大、纪委全程参与重大决策,全程监督重大决策。二是建立健全法律顾问参与重大事项的工作机制,在旧区改造、市场搬迁、体制改革等工作中积极引入法律顾问,开展事前评估、事中服务、法律引导等,既依法有效化解矛盾,又确保各项工作开展的合法性。

  (三)自觉接受行政监督,不断推进阳光型政府建设

  1、全面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全年公文类政府信息主动公开23件,依申请公开13件,主动公开率63.89%;党政混合信息主动公开2件。公开《长征镇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长征镇农村集体资产管理办法>的通知》等6件规范性文件。公开长征镇2013年经济与社会发展计划和部门财政及“三公”经费预决算等。

  2、主动接受人大代表监督。一是认真落实定期向人大专项报告工作制度,依法向镇人大报告本镇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和计划执行情况和政府财政预决算执行情况,自觉接受审查和评议。二是组织2次人大代表集中联系社区活动,充分发挥人大代表联系群众的桥梁纽带作用;并联合工会、妇联开展人大代表执法检查,保障企业职工权益。三是认真办理人大代表书面意见,全年共收到并办理人大代表书面意见34件。

  3、不断加大审计监督力度。一是积极配合做好审计和各项检查,完成区审计局对本镇2012年的财政预决算和财务收支审计、镇主要领导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及区相关部门的各类专项检查、调查工作,并对审计中提出的问题进行了积极整改。二是积极贯彻落实《上海市财政局2013年财政监督工作要点》的相关要求,严格执行财政资金管理办法,规范财政资金的使用程序,做到年初有计划,用前有审批,用时有跟踪,用后有审计,年终有决算,切实提高财政资金的安全性和有效性。

  (四)着力化解社会矛盾,不断巩固和谐稳定大局

  1、社会管理成效显著。大力推进“大联动、大联勤”工作,加强对治安重点地区、安全隐患重点区域、信访维稳重点群体矛盾的排查,有效解决了一批群众反映强烈的治安和安全问题。全力做好重要节点的信访维稳工作,确保了“全国两会”、“6.4”、“十八届三中全会”等时期的社会面稳控。认真接待和处理来信来访,信访形势总体可控,信访总量约1200件,与去年基本持平。重点关注由市场搬迁、旧区改造、集体资产处置等引起的信访矛盾,及时协调处置多起群体矛盾突发事件。积极处置“12345”市民服务热线工单约600件。

  2、人民调解发挥效能。认真贯彻落实《人民调解法》,完善人民调解网络,组织开展矛盾纠纷“大排查、大调解”专项活动,健全信息研判机制和重大、疑难矛盾联合调处机制。积极拓展人民调解渠道,参与老真北(二期)征收集体土地居住房屋补偿工作。全年各调委会排查矛盾纠纷总数786起,受理调解率100%,调解成功率98%以上。

  3、法律服务深入人心。根据市、区法律援助工作的要求,不断提高法律援助工作能力,全力维护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全年司法窗口累计接待来访群众670人,受理咨询835人次,并免费为社区80岁以上老人和残疾人提供上门提供法律服务。形成了以司法综合服务窗口为载体、以“双结对”为纽带的“一门式、窗口化、综合性”的便民法律服务平台,满足了群众的基本法律需求。

  二、主要做法

  (一)加强领导,完善依法行政工作网络

  以镇长为依法行政第一责任人,认真履行对依法行政工作的组织实施职责;由分管副镇长和法制干部对镇机关各职能科室依法行政工作进行检查和督促;由各职能科室负责人对本科室依法行政工作负总责,形成逐级抓落实的层级工作体系。年初将依法行政工作纳入机关干部年度考核,激发干部主动学法、约束并规范自己行为、依法行政的工作积极性。并根据区法制办要求,进行执法工作梳理,进一步摸清了本镇的行政执法权、执法人员和执法依据。

  (二)开展培训,提高依法行政综合能力

  一是通过集中学习、自学、传阅等方式,学习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关于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意见》、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2013年至2017年本市进一步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意见》和《普陀区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规定》等文件,深入贯彻依法行政理念和原则。二是发挥结对律师、法律工作者的专业知识和技能优势,通过开展法律知识专题讲座,引导和激励机关工作人员学法、守法,提升机关工作人员依法行政的能力。

  (三)加大宣传,构筑依法行政良好氛围

  积极开展“六五”普法工作,继续深化“法律六进”活动,不断加强社区、学校、企业的普法宣传阵地建设,面向居民、职工、学生举办《禁毒法》、《交通道路安全法》、《合同法》、《劳动法》等法律知识讲座,把普法工作延伸到楼组、家庭、外来人员集中地,积极推进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

  三、存在不足

  2013年,本镇依法行政工作在区法制办的直接指导下,取得了一些成绩。但是,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在工作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主要表现在:一是依法行政机制尚不够健全,监督工作尚未做到经常化、制度化;二是依法行政的意识有待进一步深化,有些机关工作人员用法律手段解决问题的能力不够高;三是法制培训不够系统化,机关工作人员的法律知识储备还相对缺乏。

  四、2014年工作计划

  (一)进一步推进政府职能转变

  切实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坚决执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的各项要求,努力在作风建设上取得实效。完善社会管理制度,提高社会管理水平,创新公共服务体制,改进公共服务方式,优化公共服务资源配置,加强公共服务设施建设,切实加强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

  (二)继续健全各项工作制度

  切实贯彻落实《普陀区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规定》的要求,对于本镇的行政决策开展合法性审查,提高行政决策的合法性、科学性。完善依法行政领导机制和目标责任制等各项工作制度,落实领导责任分工,明确科室依法行政重点工作,加快依法行政推进速度。

  (三)继续加强法制培训力度

  继续加大学习培训,广泛深入开展多种形式的专题法律宣传、法律知识讲座,建立法律知识学习培训长效机制。针对领导干部、科室人员、窗口人员等不同对象,采取多种教学方式,开展全方位、多层次的培训,进一步提高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的依法行政意识和水平。

  长征镇人民政府

  2013年12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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