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征镇人民政府主要职能

2024年03月01日 来源: 上海普陀

1、承担党委、政府交办的日常工作和综合协调工作,督促、检查有关工作的落实,负责机关内部事务管理工作;负责日常应急值守、信息汇总和综合协调等应急管理职能,牵头辖区内综合防灾减灾救灾工作。

2、承担组织人事、宣传、统战、老干部、精神文明等工作,协调、指导群团开展工作。

3、承担本镇经济发展规划、招商引资指导、协调、服务等工作,负责全镇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工作,承担镇机关日常财务管理工作。

4、承担全镇规划建设、城市管理、环境保护、市容市貌、卫生(公共卫生、爱国卫生、食品安全、红十字会、健康教育、献血工作等)、防汛防台、抗震救灾等地区性综合性工作;指导和监督业委会相关工作。

5、承担教育、文化、民政、劳动和社会保障、体育、科技、人口计生等工作。

6、承担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社会稳定、安全生产、来沪人员综合管理等工作;负责接待处理群众来信来访、信访件的复查复核等。

7、承担社区管理和居民区党的建设工作,负责指导基层自治、居民区建设等工作,组织社区居民和单位参与社区建设和管理;积极培育发展社会组织,加大社会组织规范化建设。

8、承担指导、监督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进行清产核资、资产评估、产权界定和产权交易等工作;负责全镇农村经济收益分配统计、评价分析和监督工作;指导、监督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财务公开和民主管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