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寿路街道政府信息公开检查评议制度

2021年11月26日 来源: 上海普陀

为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管理,保证公开信息的质量,特制定以下检查评议制度。

一、街道各职能部门指定专人(一般由部门负责人担任)定期对本部门提供的公开信息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报党政办公室加以纠正。

二、街道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定期召开政府信息公开办公会议,定期检查各职能部门的信息公开工作,重点检查党政办公室的信息公开执行工作。

三、街道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定期组织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评比活动,对此项工作开展得好的部门进行表彰,对差的进行批评,并督促其进行及时纠正,对个别情节严重的,则按照《信息岗位责任追究制度》进行相关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