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上海市普陀区长寿路街道办事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2011年02月28日 来源: 上海普陀

  2010普陀区长寿路街道办事处

  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普陀区长寿路街道办事处

  2011年2月9日

  引 言

  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 以下简称《条例》) 和《上海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 (以下简称《规定》) 要求,由普陀区长寿路街道办事处编制。全文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类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和举报申诉等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并附相关说明和指标统计附表、示意图等。本年度报告的电子版可以在长寿路街道门户网站www.shpt.gov.cn/csjd信息公开目录上下载。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0 年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如对本年度报告有任何疑问,请联系长寿路街道行政办公室,联系电话:62277887*3184,邮箱:zhangy@shpt.gov.cn。

  一、概述

  长寿路街道在2004年5月成立了由办事处主任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各职能科室科长为组员的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长街办[2004]23号),2007年8月,由于人员调动,又对该领导小组进行了调整(长街办[2007]20号)。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指定了1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专门负责日常工作,办公室配置专门的电脑、打印机等办公设备。每年设有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专项经费,用于添置更新设备、网络运维和人员培训等。同时,街道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年度工作计划,通过各种形式,组织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学习培训,从而不断规范我街道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根据《上海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要求,我街道编制了《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并上传普陀区政府网站和长寿路街道门户网站,向社会进行公开;同时编制了《长寿路街道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汇编》、《长寿路街道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操作规定》、《长寿路街道政府信息公开实施细则》以及“三公开”(《公开受理服务告知单》、《公开须知》、《公开申请流程》)等一系列规章制度和操作流程,稳步推进街道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和科学化。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长寿路街道办事处按照《条例》、《规定》,坚持“公开为原则 , 不公开为例外”,积极做好主动公开工作。截至到 2010 年底,长寿路街道办事处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4条,全文电子化率达100%,较上年度同期主动公开量持平。其中,机构设置类信息1条,占7%;规划计划类信息1条,占7%; 业务类信息12条,占86%。

  (一)主动公开范围

  长寿路街道办事处主动公开政府信息范围有:

  行政办公室:(一)机构职能:1、机构概况:沿革、处所、性质、功能、职责、服务范围等;2、机构领导:领导机构及领导职位(包括领导职位现职人员);3、内设机构:职能科室、部门、投诉监督机构介绍;4、居委会:处所、性质、服务范围等;5、临时机构:处所、性质、服务范围等。(二)规划、计划:以本机关名义发布的本机关职能涉及社区事务、公共服务的规划、计划。1、跨年度、综合性发展规划(计划)、总结;2、全局性大型活动计划、总结;3、年度工作计划、总结;4、社代会工作报告。(三)其它工作:召开社代会意见、街道实事项目等。

  社会发展科:1、计划生育:计划生育管理服务、独生子女管理服务等。2、社教、精神文明建设:社区文体(包括场馆设施)建设和管理服务,社区教育,文明单位、文明小区、文明楼组创建等。

  城市管理科:1、医疗卫生防疫:医疗卫生防疫工作(包括重大疫情的预报和处理情况),创建健康城区工作,食品安全工作,精神病防治工作,眼病防治工作等。2、城市管理:房屋(包括私房修建审核)管理,拆建、旧区改造工作,道路、市容管理,绿化、环保工作,除四害工作,防台防汛工作等。

  综合治理办公室:社区矫治及刑释人员帮教安置工作,安全小区创建和管理,人民调解工作,信访接待,法律咨询服务和法制宣传,社区(消防等)安全教育和管理,重大灾害、突发事件的预报和处理情况,行业专项整治,来沪人员管理等。

  社会保障科:1、劳动、社会保障:失业登记,低保协保办理,就业(包括非正规就业)服务、指导,救济救助、帮困补助办理,支内支疆退休职工补助费办理,失业、自由职业及农村养老等保险办理,外来劳动力综合保险办理等。2、社会福利:机构养老服务,居家养老服务,独居老人服务,其他老龄工作,残疾人工作,青少年保护等。3、社区服务:社区民间组织服务(家庭收养、慈善捐赠等),社区生活服务(家政服务、便民服务等),其它服务(社区热线、有线电视等)等。4、优抚双拥:办理优待抚恤服务,双拥活动等。5、居委会、社工站工作:居委会工作制度,居委会年度工作目标,居委会换届选举工作,社工站建设和管理等。

  财政经济科:招商引资情况,公共设施建设投入情况,社会事务投入情况,其它有关的资金运作情况等。

  (二)主动公开途径

  长寿路街道政府信息工作人员每月严格按照规范格式对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和公文类政府信息进行汇总编目,将纸质信息一式二份与纸质目录、电子目录一并报送区受理中心(大渡河路1668号C区1208室)予以公开。同时将主动公开的信息上传普陀区政府网站(www.shpt.gov.cn)和本街道门户网站(www.shpt.gov.cn/csjd)上予以公布,报送受理中心的信息与网上发布的信息数量相一致。街道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还主动接待社会公众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查阅(胶州路1095号318室),对提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申请人提供必要的指导,帮助其检索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目录,并在其办理查阅手续后向其提供检索所需的相关信息。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申请情况

  长寿路街道办事处2010 年共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4件,其中当面申请1件,信函申请3件。

  从申请的信息内容来看,约25%是涉及“居委会公章使用的相关规定”信息,25%是涉及“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目录”信息 , 25%是涉及“年度工作计划、总结”信息,25%是涉及“财政收支预算、拨款支出表”信息。

  (二)申请处理情况

  在4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中,已经答复的为4件。在已经答复的4件申请中,“同意公开”的3件,占总数的75%,主要涉及“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目录;年度工作计划、总结;财政收支预算、拨款支出表”等信息。其他情况1件,属于“信息不存在”,占总数的25%,主要涉及“居委会公章使用的相关规定”信息。

  (三)依申请公开审批流程

  本机关在收到依申请公开后,需明确办理时间,即10个工作内完成,以确保在受理日后的15个工作日内将结果答复申请人。特殊情况,经领导批准可再延长15个工作日,但应事先向申请人出具《延期答复告知书》通知申请人。

  本机关在签收申请后即进入单位内部依申请公开审批流程。由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登记后,根据申请内容转入相关业务部门,相关业务部门工作人员应认真、及时、有效地对申请作出拟办意见,拟办意见应明确给出相应判断,即属于公开、部分公开、不予公开、不属于本单位掌握、信息不存在、非《规定》所指信息等,并根据判断给出具体结果。拟办理意见制作完成后,应报分管领导审核,再经主要领导签发后,由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根据业务部门答复内容,按照规定要求制作相应文书,完成申请具体事项的办理工作。

  办理结果后,本机关信息公开工作人员将相关文书和答复结果送回受理中心,由受理中心根据申请人的要求,采用自取、信函邮寄等形式将结果通知申请人。如由本机关自行答复,则应将结果抄送给受理中心。

  四、复议、诉讼和申诉举报等情况(无)

  五、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虽然近几年我们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做了大量的工作,也取得一些工作成绩,但同时也存在着一些不足和困难:一是信息来源渠道还较狭窄,信息公开涉及内容不够全面,以公开公文类文件为主,非公文类文件公开较少;二是宣传培训还不够,各职能科室信息公开意识有待进一步增强。在下步的工作中,我们要继续积极贯彻落实上级有关文件精神,做好本街道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不断完善设置,丰富内容。一是根据新时期要求,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制度,进一步明确责任,保障信息的及时发布。二是“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拓展信息公开渠道,扩大主动公开范围。三是定期组织相关工作人员进行专项培训,提高信息工作人员的业务水平。四是利用多种媒体和宣传渠道发布公开信息,提高群众对本街道有关信息的知晓率,更好地服务于社区。

  六、说明、附表、附图

  (一)其它说明(无)

  (二)附表、附图

  附表一 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统计

  指标

  单位

  数量

  本年度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

  条

  14

  其中:较上年度同期增加率

  —

  持平

  全文电子化政府信息数

  条

  14

  新增行政规范性文件数

  条

  0

  附表二 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统计

  指标

  单位

  数量

  依申请公开信息目录数

  条

  11

  受理申请总数

  条

  4

  其中:1、当面申请数

  条

  1

  2、传真申请数

  条

  0

  3、电子邮件申请数

  条

  0

  4、网上申请数

  条

  0

  5、信函申请数

  条

  3

  6、其他形式申请数

  条

  0

  对申请的答复总数

  条

  4

  其中:1、同意公开数

  条

  3

  2、同意部分公开数

  条

  0

  3、非“《规定》所指政府信息”数

  条

  0

  4、“信息不存在”数

  条

  1

  5、“非本机关职责权限范围”数

  条

  0

  6、“申请内容不明确”数

  条

  0

  7、“重复申请”数

  条

  0

  8、不予公开总数

  条

  0

  其中(1)“国家秘密”数

  条

  0

  (2)“商业秘密”数

  条

  0

  (3)“个人隐私”数

  条

  0

  (4)“过程中信息且影响安全稳定”数

  条

  0

  (5)“危及安全和稳定”数

  条

  0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数

  条

  0

  9、其他

 

  0

  附表三 咨询情况统计

  指标

  单位

  数量

  提供服务类信息数

  条

  80

  网上咨询数

  人次

  85

  现场接待人数

  人次

  2

  咨询电话接听数

  人次

  30

  网站专栏页面访问量

  人次

  210

  附表四 复议、诉讼情况统计

  指标

  单位

  数量

  行政复议数

  件

  0

  其中:被复议机关确认违法或有瑕疵的

  件

  0

  行政诉讼数

  件

  0

  其中:被法院确认违法或有瑕疵的

  件

  0

  申诉举报数

  件

  0

  其中:被确认违法或有瑕疵的

  件

  0

  附表五 政府支出与收费情况统计

  指标

  单位

  数量

  收取费用总数

  元

  0

  其中:1、检索费

  元

  0

  2、邮寄费

  元

  0

  3、复制费

  元

  0

  政府信息公开制定工作人员总数

  人

  1

  其中:1、全职人员数

  人

  0

  2、兼职人员数

  人

  1

  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的专项经费

  万元

  2

  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的实际支出

  万元

  1.6

  与诉讼有关的总费用

  万元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