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建设社区生活服务分中心用房意向的函

区国资委:

2012年以来,区委书记张国洪在走访基层联系点期间,高度重视长寿社区苏州河以北地区缺少公共服务设施的问题,并要求街道加大协调整合力度,努力为老百姓创造良好的居住和生活环境。2013年5月3日,长寿社区党工委向区委办提交了《长寿路街道关于普雄地区整合资源、建设社区生活服务分中心有关情况的报告》,张国洪书记当即作了重要批示,要求街道及相关部门尽快拟出方案。

长寿社区现有各类便民利民、为老服务等公共服务设施都集中于苏州河以南地区,对北块居民的日常生活造成很大不便。为满足社区居民日益增长的民生服务需求,完善各类生活、医疗、养老、助餐、社区文化活动等公益性服务设施建设,为居民提供更加规范、快捷、优质的便民生活服务,我街道拟在位于苏州河以北的普雄地区(普雄路26弄6号)建立社区生活服务分中心,进一步丰富服务载体、扩大辐射范围、完善服务功能、提高服务质量。

经了解,普雄路26弄6号1-2楼商业用房共1260㎡,产权归区国资委下属供销合作社所有,目前出租经营,租赁协议将于2013年11月到期。我街道已与贵单位及下属供销合作社进行了初步接洽,并基本取得一致,原租约到期后,将由我街道整体租赁,用于建设长寿社区生活服务分中心,为街道北块居民创造优质的生活配套。

特此函达,请予支持为盼!



长寿路街道办事处

2013年10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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