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寿路街道“防非法居住”(群租治理)工作汇报

2022年08月30日 来源: 上海普陀

一、基本情况

长寿路街道地处市中心繁华区域,交通便利,辖区内餐饮、快递、娱乐休闲等行业人员聚集,租房需求大,相对于周边中心城区租金较低,“群租”现象一直是社区治理的难点,由“群租”带来的公共安全、消防安全、噪音扰民、环境卫生等问题,也是居民群众投诉的“热点”。易燃的隔断墙,拥挤的高低床,私接乱拉的电线,随意丢弃的生活垃圾,“群租”乱像带来诸多安全隐患,让居民深恶痛绝。近年来,长寿路街道积极探索创新“防非法居住”(群租治理)工作新路径,编织动态发现“一张网”、联动共治“一盘棋”、长效治理“一件事”,治理成效明显,目前已累计创建“无群租小区”73个(自2017年以来)。今年以来,(截止到9月底)共接到涉及“群租”12345投诉举报工单208张,其它来信、来访反映、居民区、物业上报线索77条(其中重复工单24张);累计开展“群租”联合整治21次,涉及46个小区345处群租房,拆除非法隔间247间、高低床709张,整治取得了阶段性成效。据初步统计,与2021年同期相比,今年“群租”举报量同比下降了16%,“群租”房整治量同比下降了5%,辖区“群租”整治总体上呈现下降趋势。由此带来“群租”引起的邻里矛盾、火灾事故、疫情传播发生率等较以往也有明显降低,“群租”治理产生的正向溢出效应进一步显现。

二、主要做法

(一)领导重视,强化组织领导

1.成立领导小组。成立街道“防非法居住”(群租治理)工作领导小组,由街道主要领导任组长,亲自参与指导、推进、督查相关责任单位开展专项整治工作,研究解决涉及“群租”的重大突出问题,建立健全长效管理机制,“防非法居住”(群租治理)工作面上抓得有力。

2.组建工作专班。领导小组下组建工作专班,由街道分管政法工作的副书记任组长,负责具体统筹推进,街道社区平安办、自治办、党群办、综合行政执法队、城运中心、公安派出所等作为成员,协调配合、联勤联动、有序推进“群租”治理工作。各居民区参照街道专班架构,成立居民区“群租”治理工作专班,由居民区党总支书记担任组长,居委会主任、业委会主任、物业公司经理担任副组长,成员由小区支部书记、支部委员、块长、楼组长、物业人员等组成,“群租”治理工作在小区责任落实上压得实、抓得细。

(二)创新机制,提升综合治理效能

1.源头防范机制。注重在前端防范上着力,居民区党组织牵头居委会、业委会、物业公司,充分发挥“三位一体”功效,明确《居民区“三位一体”工作架构》《小区“非法居住”前端防范、后端固守工作流程》,严格落实门岗查验,强化日常巡逻发现,及时劝阻、制止“群租”现象产生。组织开展“群租”防范宣传教育活动,设立并公开“群租”举报电话,第一时间掌握疑似“群租”线索,会同市场监管所结合对餐饮、娱乐休闲场所、房屋中介办证、检查展开防范宣传、提示约谈。各小区落实房屋装修备案登记制度,主动提醒装修业主前往物业做好备案登记。加强小区出入口管理,对陌生人员和车辆进入小区做好严格的登记,第一时间禁止涉嫌非法装修的材料入场,第一时间向街道城运中心、属地派出所等寻求支持。加强小区出租房的前端管理,明确告知业主、租客房屋“动前先登,逢动必登”,做好租赁合同备案登记,组织力量着重对“瞒报、漏报、不报”的装修房屋展开检查,督促出租人签订《治安责任保证书》,从源头上掐灭“群租”苗头。

2.滚动排摸机制。街道层面,依托“12345”市民服务热线、信访网信等渠道和平台,及时掌握市民举报、居民投诉、物业和居委志愿者提供的疑似“群租”的相关线索,做好信息记录、梳理汇总,做到“情况清、底数明”。居民区层面,充分调动居民区“三驾马车”(居委会、业委会、物业)积极性,建立房屋和人员信息底册,通过“三驾马车”联合巡查、实有人口信息采集、安全检查等,全面掌握、了解住宅小区内所有房屋的使用情况,对自住房、合规出租房及疑似“群租房”等进行“四色”分类管理(“四色”分类管理,即居民区在全面摸清各小区的房屋底数的基础上,对房屋进行“四色”分类管理,分“红、黄、绿、白”四种颜色进行标识并上墙公示,发动居民共同监督。“白色”表示业主自住用房,“绿色”表示依法依规正常出租房屋,“黄色”表示违规出租已整治房屋;“红色”表示涉嫌违规出租房屋。对于标识“红色”的房屋由街道房管部门进行核实认定,若认定违规情况属实,即开展联合整治、执法,后标识为“黄色”,若认定违规情况不实,即标识为“绿色”;对于标识“黄色”的房屋,需重点关注,开展定期“回访”和强化“固守”,经一段时间未发现违规现象,则标识变更为“绿色”。“四色”动态管理,让小区房屋情况一目了然,有利于更多主体共同参与“群租”治理,实现共同监管、动态监管,有效遏制“群租”及“回潮”现象的发生)。尤其注重利用物业最了解小区及业主情况的优势,发动物业及时报告小区内疑似“群租”的点位,掌握房屋基本情况,对发现租赁当事人有违法违规行为的,第一时间提醒、告知、劝阻、制止,同时配合街道、居委会对违规租赁行为当事人进行书面告知,为依法整治打好基础。

3.会商研判机制。建立工作例会制度,街道“群租”治理工作专班每月召开工作例会,通报“群租”治理工作情况,分析研判“群租”发展趋势,协调解决涉及“群租”重大突出问题,推进“群租”治理工作措施的落实,督查责任单位在“群租”治理工作中履职尽责情况,并研究部署后续工作,为“群租”治理工作集思、集智、集策、集力。同时,围绕“12345”市民服务热线投诉和居民区疑似“群租”排摸清单进行分析研判,协调组织城运中心、综合行政执法队、公安派出所等部门开展核查认定,针对“群租”行为,向租赁当事人出具《责令整改告知书》,要求即知即改,对不主动、不配合自主整改的提前收集证据、立案查处,同时及时向居民区或举报当事人就“群租”问题线索进行答复与反馈。

4.联动整治机制。街道协调组织整合形成了一支联合整治工作队伍,吸纳社区平安办、城运中心、公安派出所、综合行政执法队、市场监管所、物业公司、居民区等骨干力量参与,明确细化各方职责与分工,形成“排查发现—核实告知—整治固守”工作模式,在《小区租赁房屋居住人员基本信息登记表》《居民区住宅小区“群租房”排摸统计表》记录信息的基础上,对在规定期限内未整改的“群租”房,社区平安办牵头开展联合整治,同时明确“群租”整治的成效标准,恢复房屋原始结构,清除租客用品,做到“违法搭建的隔断彻底拆清、高低床彻底拆清、违法‘群租’客彻底清场”。

5.后端固守机制。注重调动居民区“三驾马车”参与“群租”治理工作的主动性,推动形成协同共治的“群租”治理工作格局。在现场“群租”联合整治后,街道“群租”治理工作专班会将小区“群租”整治情况通过成果清单的形式移交给居委会、业委会和物业公司,依托居民区“三位一体”联动体系,继续加强小区进出口车辆、人员管理,及时发现、劝阻、制止违法“群租”行为,巩固“群租”整治成果,防止出现“回潮”反复。为压实物业责任,通过不定期“回头看”,对“回潮”严重、反复“回潮”的小区开展检查回访,倒逼物业从“要我管”转为“我要管”,守好小区大门;对累计重复进行联合整治的房屋,工作专班将情况向公安派出所、综合行政执法队作书面通报,建议纳入重点关注与处罚打击范畴;发动业主主动参与到“群租”监督上来,营造对“群租”现象“人人喊打”的氛围。同时,建立了奖惩制度,将住宅小区当年度“群租”举报投诉情况、“群租”整治处罚情况及“无群租小区”创建固守情况等方面作为年度物业达标考核、星级业主委员会评选和平安(示范)小区创建的重要依据,对在前端防范和后端固守工作中有突出表现的个人,给予通报表扬,对“回潮”严重、反复“回潮”的小区,在评优环节给予一票否决,将“群租”治理中的后端固守由被动应对转为主动出击。

(三)疏堵结合,挤压“群租”生存空间

在严治严防的同时,强化“群租”“堵”与“疏”的无缝衔接,从优化租赁模式入手,鼓励职业房东公司化转型,引导职业“二房东”成立住房租赁公司,依法依规开展专业化经营。2020年引入“代理经租”模式,成功引导一“二房东”公司化转型,帮助其打通“代理经租”业务资质申办“堵点”,其可吸纳闲置房源,在政策法规允许范围内对房屋进行“N+1”改造后出租,目前该企业在长寿地区经营租赁房屋由以前40套扩展至近100套,进一步规范了房屋租赁市场。

三、“群租”治理工作面临的困难

在“群租”治理的实践中,面临着一些困难,也暴露出工作中的不足之处,主要有以下方面:一是违法违规出租房屋违法成本低,获利空间大,整治、执法成本高,特别是走行政立案查处程序多、时间长,整治或执法结束后易死灰复燃;二是部分小区“三驾马车”履职不尽到位,整治后固守做得不够好,长效管理上打折扣;三是有的小区违法违规出租多次整治,“群租”客和“二房东”纵容或者利用“打地铺”等形式逃避整治打击;四是个别违法违规出租房房东以个人极端扬言或以自残自杀相威胁等较激进极端的方式阻碍整治,给联合整治带来不小挑战。

四、下一步工作打算

接下来,街道将继续保持对于“群租”乱象的严打态势,边实践边完善,进一步梳理完善群租治理的防范、排摸、研判、整治、固守等机制,在开展整治的同时继续通过代理经租等方式进行疏导缓解,努力创建“无群租小区、无群租楼栋”,提升综合治理效能,切实消除消防、治安和卫生安全等隐患,还居民以安全、干净、整洁的居住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