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关各科室、各居民区:
经街道党工委、办事处研究,决定:
杜伟庆同志任长寿路街道社区学校法定代表人。
免去高长林同志长寿路街道社区学校法定代表人职务。
特此通知。
中共长寿路街道工作委员会
2017年1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