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杜伟庆等两位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机关各科室、各居民区:

经街道党工委、办事处研究,决定:

杜伟庆同志任长寿路街道社区学校法定代表人。

免去高长林同志长寿路街道社区学校法定代表人职务。

特此通知。

中共长寿路街道工作委员会

2017年11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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