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区十六届人大六次会议第070号建议的会办意见

真如镇街道:

根据夏时勇、潘阿芳代表提出的《关于加强区政府周边环境整治、助力创城建设》的建议已收悉,经研究,现将会办意见函告如下:

针对区政府周边环境整治,我局主要从市容景观综合建管及责任区管理两方面着手。

一、市容景观综合建管

1.店招店牌建设

近年来,区绿化市容局对区政府周边大渡河路段(桃浦路—金鼎路)、桃浦路段(真北路—兰溪路)开展了沿街商铺店招店牌改建工程,累计改造37家店面,形成风格新颖、样式简洁,具有各自特色的格局,明显提升了空间市容层次感。

2.非广告设施管理

对于各类不规范设置的指示牌、灯箱广告、对旗以及布幅横幅等设施,我局通过委托社会第三方经常性地开展整治清理。2019年共开展整治10余次,拆除各类不规范设施100余件。

3.清理“三乱”现象

通过购买第三方服务,确保道路两侧墙面、大理石、面砖、金属设施、电杆、电箱、亭棚、道路隔离栏等建构筑物表面的,地面、行道树上无“三乱”现象(乱张贴、乱涂写、乱刻画),以及沿街道路地面无摆放的小块广告牌,实现“日产日清”。

二、责任区管理

《上海市市容环境卫生责任区管理办法》已于2015年3月1日正式实施,我局主要从宣传、动员、培训等方面指导各街镇有序推进,做好商家责任人的六项责任要求。

街道通过与商家签订责任告知书、发放宣传手册、组织培训等宣传手段,促进责任区管理的知晓度不断提升。同时,在区政府周边商家门店张贴责任区告知书铭牌,依法明确了沿街单位的门前责任与义务。在措施上,通过区局、街道、第三方、城管每日巡查,及时发现责任单位存在的问题,上门劝管、罚款等方式予以整改。在创新方面,通过沿街商家自律组织创建,建立微信群,达到自治、共治的目的,来共同维护市容环境卫生。

此外,我局还将协同其他相关单位开展跨门经营和店面设施专项整治行动,加大对跨门经营、乱堆物、乱晾晒等行为的执法力度;规范店招店牌设施,消除乱拉乱设灯箱现象,加强门面保洁,改善沿街单位、门店的环境面貌,强化对店招店牌的安全监管。

以上内容供你单位统一答复提案者时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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