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寿路街道关于2020年居民区创建“无群租”小区行动计划

为规范街道辖区各小区居住房屋租赁行为,切实消除社区治安、消防等安全隐患,进一步提高“群租房”治理工作质效,不断显现群租联合整治成果,根据《上海市居住房屋租赁管理办法》、《关于加强本市住宅小区出租房屋综合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和《上海市住宅物业管理规定》等相关精神,街道结合地区实际,坚持“以创促治”思路,制订居民区创建“无群租”小区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上海重要讲话精神,结合“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认真落实市委、区委有关改善住房民生的工作要求,坚持问题导向、需求导向,聚焦群众反响强烈、影响房屋安全和社区和谐的“群租”行为。无群租小区”创建为切入点,总结提炼成功经验与做法,依托区群租整治办和街道综治网格信息平台,坚持系统治理、依法治理、综合治理、源头治理,维护房屋租赁各方合法权益,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二、工作目标

通过全面排查辖区“群租房”现状和各类基础信息,落实针对性措施,以创建“无群租”小区为抓手,整治“群租房”突出问题为目标积极发挥各相关职能部门合力,加强联勤联动,完善信息共享,夯实执法力量,努力实现新增群租零增长、存量群租逐步清除、通过即时整治群租零返潮的目标,以此挤压“群租房”生存空间,遏制辖区内群租现象反复发生。“无群租”小区创建要本着“成熟一个,创建一个”的原则,有序稳步推进此项工作的开展

三、组织领导

根据街道党工委、办事处关于推进辖区“无群租”小区创建工作及扎实做好“群租房”整治的相关要求,成立长寿路街道“无群租”小区创建工作领导小组,主要职责:领导、指导、推进、督查相关责任单位开展群租专项整治工作,研究解决影响创建工作的突出问题,建立健全长效管理机制;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社区平安办,主要职责:分析辖区群租现状,协调相关部门,制订创建方案,落实整治措施。

四、工作职责

1、社区平安办:一是定期召开工作例会、协调推进专项整治行动及创建工作;二是牵头区整治办、区房管局、街道房管办、城管中队、绿化和市容管理所公安派出所等执法部门开展专项整治行动;三是关注群租整治引发的各类不稳定因素和涉稳矛盾纠纷;四是协调司法所做好涉及群租矛盾纠纷的人民调解工作,同时为业主、“二房东”及租客等提供专业法律咨询服务;五是会同居民区做好消防法律法规宣传教育,对“群租房”违反国家和本市有关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的行为进行督促整改,并报区消防救援支队、派出所依法处置。

2、房管办:一是梳理、细化《上海市居住房屋租赁管理办法》等相关法规政策,明确认定依据和标准;二是组织物业公司、居委会协同其对举报投诉的疑似群租行为进行认定,针对不同的违规行为,向租赁当事人出具《责令限期整改通知书》,同时配合区房管局按相关程序进行行政处罚;三是配合社区平安办做好整治前的证据固定、调查取证、文书送达、材料归档等工作;四是加强对业主委员会的业务指导和监督管理,指导、督促物业服务企业积极履行职责。

3、公安派出所:一是安排民警参与集中整治,做好应急处置准备,加强执法保障,及时处置暴力抗法、阻碍执法等行为;二是加强“实有人口、实有房屋”全覆盖工作力度,对“群租房”的来沪人员进行信息核实、比对、录入,完善实有人口数据库;三是负责出租房屋的治安管理和消防监督检查,对违反相关法律法规行为进行处罚。四是约谈和训诫违法违规出租人、承租人,关注多次整治房屋,对屡教不改的“二房东”要依法惩治处理。

4、城管中队:组织城管执法队员及辅助工作人员等部门参与群租整治行动,做好取证工作,对擅自改变房屋结构的违法行为依法处理。

5、绿化和市容管理所:协调指导物业公司做好环境清洁,集中整治产生的建筑垃圾及时清运,确保小区环境卫生整洁。

6、市场监管所:依法查处利用租赁居住房屋进行无证无照经营的行为,依法查处房地产经纪机构、执业经纪人的违法经营行为。

7、网格化管理中心:做好12345市民热线涉及群租问题的排查、梳理、汇总、转办、反馈等。

8、物业公司:一是排摸、上报小区内疑似群租点位,掌握房屋基本情况,协助职能部门做好取证工作;二是对发现的租赁当事人、房地产经纪机构、房地产经纪人员有违法违规行为的,应当及时予以劝阻、制止,并报告上级主管部门;三是协助街道房管办做好相关文书的送达工作,拍照留存并报房管办;四是共同参与并配合开展“群租房”整治行动,做好“群租房”整治时煤气、电力、自来水等安全检查,以及垃圾清运等工作,同时严把“出入口”关,做好整治后固守工作。

9、居民区:积极牵头协调对接小区业委会、物业公司,共同做好主动防范、排查发现、整治宣传等工作,协助做好居住房屋租赁管理工作、实有人口登记,配合开展“群租房”集中整治行动。

五、工作步骤

(一)动员部署。各居民区党组织要坚持党建引领,主动搭建创建平台,组织小区业委会、物业公司召开动员会,统一各方思想,明确工作任务,同时将创建意见报社区平安办。社区平安办根据各小区创建意见及时制订创建工作计划,组织相关职能部门对接各居民区,谋划部署创建工作,要求各居民区同步开展宣传告知和“群租房”排摸工作,积极发挥小区自治效应。

(二)核查认定。接到各小区自排疑似“群租房”名单后,房管办应及时上门进行核查,对是否属“群租”作出认定,同时协助公安派出所做好“群租房”业主、“二房东”及租客的信息采集,对相关违法事实进行取证。上门核查时,居委、业委会、物业公司等应积极配合调查取证;对阻碍核查的,由公安派出所依法处置。

(三)督促整改。对小区中已认定的“群租房”,街道房管办要依据相关法律法规采取送达或上门张贴告知的方式,向租赁当事人出具《责令限期整改告知书》,对当事人宣传政策,督促其自行整改,并做好取证工作。

(四)专项整治。对经过宣传教育后仍未整改的“群租房”,由社区平安办牵头,组织区整治办、区房管局、街道房管办、公安派出所、城管中队、市场监管所、绿化和市容管理所、物业管理公司、居委会等部门开展专项联合整治,依法拆除房内违法设置的构筑物、隔断及床铺。

(五)巩固提高。完成专项整治后,要巩固群租整治成果,防止“群租房”回潮现象。作为小区房屋日常的管理方,物业公司要制订、实施“群租房”固守措施,同时保持思想警惕,及时发现苗头,防范与制止群租行为,确保早发现、早处理;街道自治办、房管办要结合各自职能,督促指导居委会、业委会、物业公司加强小区管理。

(六)创建挂牌。街道将组织平安办、自治办、房管办、派出所等部门组成创建工作检查组,通过听取汇报、实地督查、收集意见评价等方式对小区群租整治后固守工作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和分析评估,对于符合创建要求的小区,邀请街道领导为其授予“无群租”小区匾牌。

六、工作制度

1、月度例会制度。“无群租”小区创建推进领导小组每月召开一次工作例会。会议由常务副组长召集,一般安排在月初第一周进行,通报当前创建工作推进情况,共商整治对策,研究部署工作。

2、定期整治制度。根据街道群租现象动态情况,在开展“无群租”小区创建工作的基础上,针对物业公司、居委会、12345市民热线等途径举报的群租现象,采取每周一至两次常态联合整治行动,及时解决新发现“群租房”,防止出现“群租房”流窜现象和蔓延态势。

3、检查督导制度。“无群租”小区创建推进领导小组办公室要认真汇总梳理排摸上报的“群租房”,及时上门核查认定并开展整治,同时积极做好宣传告知工作,尽可能引导租赁当事人自行整改、自行搬离;对已整治房屋和已创建“无群租”小区进行“回头看”督查,确保整治工作落到实处,创建工作名副其实。

4、长效管理制度。落实整治后的长效管理措施,将工作重心逐渐从专项整治行动转向常态管理,梳理总结整治过程中的经验做法,完善长效机制建设,将群租整治工作纳入住宅小区综合管理,发挥物业公司、业主自我管理职责,通过物业公司日常巡查,加强小区出入管理,履行发现、劝阻、制止、报告责任,及时防范群租行为,实现源头管控;业委会也要按照相关工作职责积极反映业主意愿和要求,监督物业公司运作情况,与“群租房”涉及相关业主沟通,争取产权人的配合;网格片区联络员积极与居民区各单位互动交流,加强片区内网格巡查力度,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认定、早整治,将“群租房”现象扼杀在萌芽阶段。

七、工作要求

1、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各部门、各单位要坚持党建引领,统一思想,充分认清开展群租联合整治以及“无群租”小区创建的重要意义,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克服畏难情绪,以积极的姿态、务实的作风,全面落实“群租房”整治的各项任务,切实解决好“群租”存在的安全隐患、扰民等问题。

2、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各单位、各部门要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周密安排,提供必要的人力、物力和财力作保障,按照既定时间节点,有力有序推进创建工作。要将承担的工作任务与各自本职工作结合起来,与智慧社区建设结合起来。

3、广泛宣传,营造氛围。对排摸中发现的“群租房”户,要通过多种渠道加大政策宣传教育,尽可能引导当事人自行整改。居委会、物业公司要积极开展相关法规政策的广泛宣传,积极争取小区居民支持与理解,调动楼组长、党员骨干、业主代表、平安志愿者等共同参与到“群租房”治理;街道党群办要做好整治宣传,关注舆论导向,把控应对舆情。

4、密切协作,形成合力各单位、各部门要按照职能进一步明确在“群租房”整治中的责任和任务,积极认真履职。同时,要按照“条块联动、齐抓共管”原则,通过“智联普陀”、社区智能安防建设以科技促管理,加强沟通、协同配合,积极做好群租整治产生后续矛盾的群众来访接待、行政应诉等,切实形成工作合力。

5、强化考评,激励创新。在此项工作中,居民区书记是第一责任人。要将居民区有无群租现象,列入居民区服务群众工作能效评估内容;同时,纳入对物业公司考核的范畴,作为年度物业企业评优、星级业主委员会以及平安示范小区和平安社区评选的重要依据。在街道范围内兴起创建“无群租”小区(挂牌)之风,并积极推广创建经验,形成争创“无群租”小区的良好氛围。

 

附件长寿路街道“无群租”小区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名单

 

 

长寿路街道办事处

2019年11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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