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张珮等两位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关于张珮等两位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机关各科室、各居民区:

  经长寿社区(街道)党工委研究决定:

  张珮同志任长寿社区(街道)纪工委副书记兼监察室主任,免去其组织人事科副科长职务。

  免去陈静同志长寿社区(街道)纪工委副书记职务。

  特此通知。

  中共长寿社区(街道)工作委员会

  2013年5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