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长风新村街道2020年防汛防台应急预案》的通知

机关各部门各相关单位各居委会

  为健全我街道防汛防台应急处置机制,确保社会稳定和人民群众的生命和财产安全,确保安全度汛。现将《长风新村街道2020年防汛防台应急预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附件:长风新村街道2020年防汛防台应急预案

  上海市普陀区长风新村街道办事处

2020724 

长风新村街道2020年防汛防台应急预案

 

当前已入主汛期,为全面做好街道防汛防台各项工作,进一步明确任务,落实责任,切实应对可能出现的各种自然灾害天气,把灾害损失降到最低,确保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上海市防汛条例》和《普陀区防汛防台专项应急预案》,结合街道实际,编制本预案。

一、工作原则

贯彻“安全第一,常备不懈,以防为主,全力抢险”的方针,坚持“统一指挥,属地管理;分级负责,条块结合;统筹兼顾,以人为本;快速反应,协同应对”的原则,形成由区防汛办具体指导,街道党工委、办事处统一领导,街道防汛指挥办公室组织实施,通过共同参与,努力将灾害的影响和损失减少到最低限度的原则。

二、组织体系

根据防汛防台工作实行行政首长负责制和“以条为主,条块结合”的管理宗旨,街道成立防汛防台指挥部,街道办事处主任担任指挥长,分管副主任任副指挥长,党政办、党建办、党群办管理办、服务办、平安办、自治办、发展办、武装部、城管中队、房管办、绿容所、派出所、市场监督管理所、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曹杨物业、居委会等单位负责人为成员。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管理办,管理办主任为防汛办主任,管理办指定一名工作人员作为防汛防台专职干部。

三、应急响应

遭受暴雨、热带气旋(台风)等灾害袭击时,根据区防汛指挥部统一发布的应急响应分级要求和防汛抗灾指令,由街道相关领导到岗,调动辖区内各单位、部门防汛抢险队伍和物资,统一组织指挥抗灾抢险工作。

(一)Ⅳ级响应(蓝色预警)

1、街道防汛办主任到岗,视情况组织会商,作出相应工作安排,加强对汛情的监测和防汛工作指导,有关情况及时向街道分管领导、区防汛指挥部报告。防汛专职干部进入岗位,做好信息和数据的上传下达工作。

2、辖区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进入岗位,密切关注汛情变化,组织开展防汛抢险和灾后救助工作,并向街道防汛办上报防汛准备、灾情和处置等情况。

3、各居委会主任进入岗位,安排人员值守,发布各类安全提醒,组织相应队伍进行巡查,第一时间发现灾情并开展抢险和救助工作,并及时上报街道防汛办。

(二)Ⅲ级响应(黄色预警)

1、街道分管领导到岗,视情况组织会商,作出相应工作安排,加强对汛情监测和防汛工作的指导,提出专项工作要求,并上报街道主要领导,有关情况及时向区防汛指挥部报告。防汛办主任及防汛专职干部到岗,根据领导指示做好相应工作。

2、辖区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进入岗位,组织相应的应急队伍到岗待命,物资准备到位,密切关注汛情变化,组织开展防汛抢险和灾后救助工作,并向街道防汛办上报防汛准备、灾情和处置等情况。

3、各居委会主任进入岗位,安排人员值守,发布各类安全提醒,组织相应队伍进行巡查,第一时间发现灾情并开展抢险和救助工作,并及时上报街道防汛办。

(三)Ⅱ级响应(橙色预警)

1、街道行政主要领导到岗组织会商,加强对汛情的监测和防汛工作的指导,发出相关指令,有关情况及时向区防汛指挥部报告。街道分管领导、防汛办主任、防汛专职干部到岗,根据领导指示做好相应工作。

2、辖区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到岗,部署本系统的防御工作,全面检查各项防汛防台措施的落实情况,按照应急预案转移危房人员。各抢险队伍进入临战状态,在指定地点集结待命,落实医疗救护力量和抢险设备,随时做好防汛抢险物资调运准备。密切关注汛情变化,组织开展防汛抢险和灾后救助工作,并向街道防汛办上报防汛准备、灾情和处置等情况。

3、各居民区书记和居委会主任到岗值班,根据街道防汛办的要求,发布各类安全提醒,组织相应队伍进行巡查,第一时间发现灾情并开展抢险和救助工作,并及时上报街道防汛办。

(四)Ⅰ级响应(红色预警)

1、街道党政主要领导到岗主持会商,按照防汛防台应急预案,部署全街道抗灾救险工作,有关情况及时向区防汛指挥部报告。街道分管领导、防汛办主任、防汛专职干部到岗,根据领导指示做好相应工作。

2、辖区相关职能部门主要负责人全部到岗,按照街道防汛指挥部的指令,迅速落实各项抗灾抢险工作,确保各项防范措施落实到位。如需区防汛办专业指导或专业救援力量援助时,及时报区防汛办,请求救援。

3、各居民区书记和居委会主任到岗值班,根据街道防汛办的要求,发布各类安全提醒,组织相应队伍进行巡查,第一时间发现灾情并开展抢险和救助工作,并及时上报街道防汛办。

四、应急处置

1、管理办(防汛办):及时通报防汛防台通知及台风、暴雨的预报,做好汛情信息接收和发布工作。组织协调各部门、各单位开展抢险工作。负责落实应急队伍、抢险单位和防汛物资储备。

2、房管办:对小区积水、民居进水、地下空间进水,督促物业需准备好草包、沙袋、尼龙编织袋、铁锹等工具,堵排结合。积水严重区域由街道防汛办调集排水泵排水,及时就近联系消防中队。督促应急抢险队伍及时清理小区内倒伏的树木。

3、城管中队:负责辖区内各种户外灯箱广告、店牌路牌的安全检查,发生隐患及时通知单位、商铺店家加固或拆除。出现广告牌、户外灯箱倒塌,城管负责对广告牌及时清理,确保行人、交通安全。拒不配合的,按相关程序予以执法处置或强制拆除。

4、绿化市容:负责督促和联系市政道路养护单位、供电部门对辖区内市政道路(行道树)倒伏、碰线、道路排水以及其它市政设施的抢险强修等工作。

5网格中心:通过视频巡查及人员巡查,加强对道路和居住小区积水情况的观察,及时接受反映的受灾情况,并通知相关职能部门前往排除和救援。

6、党政办:负责防汛防台期间的车辆保障,值班、抢险人员的就餐、饮用水的供应。

7发展办:加强学校临时安置点的沟通和联系,加强台风期间的宣传。

8、服务办:防汛防台期间联系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提供医疗救助,联系区民政部门准备受灾物资,保障居民正常生活。

9、派出所:加强台风期间的治安巡逻管控,确保社会稳定。发生特大灾情时,组织警力和治安人员转移安置人员并维护受灾现场的秩序。

10、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在需要提供医疗救助时提供帮助。

11居委:根据街道防汛办的要求和指令,组织安排和开展辖区的防汛工作及居委工作人员的值班。加强巡查提醒,出现灾情第一时间上报并协助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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