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长风新村街道白玉地区群租整治实施方案》的通知

机关各科办、各职能部门:

《长风新村街道白玉地区群租整治实施方案》已经街道党工委、办事处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遵照执行。

长风新村街道办事处

2018年11月29日

长风新村街道白玉地区群租整治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消除违规租赁行为及消防安全隐患,加大群租整治力度,维护社区平安环境,使长风地区的群租问题有所扭转,对12345热线反映的群租问题进行一个集中处理,现按照《普陀区开展“群租”集中治理工作方案》就集中开展住宅小区“群租”问题的综合治理工作提出如下方案:

一、工作目标

根据区委、区政府的指示精神,街道党工委专题研究,将无违创建办转为群租整治办,联合相关部门利用一个月的时间,即今年12月,使得辖区内群租势头得到有效治理,无群租小区达到区相关部门要求,努力创建无群租街道。

二、组织领导

街道成立“群租”整治专项工作领导小组,由街道党工委副书记黄耀红和白玉派出所所长江俊超任组长,街道办事处副主任鲍法根、张宏和白玉派出所所副所长周宏磊任副组长,搭建“群租”集中治理专班,由平安办负责牵头、街道房管办、白玉派出所、城管中队、市场监管所等基层管理部门组成综合整治办公室,联合社区基层组织、综合协管队伍及小区楼组长、志愿者等各方力量,做好“群租”集中治理工作。整治工作专班组建微信工作群,及时掌握集中整治工作情况。

三、具体要求

(一)通过各居民小区的电子屏宣传告知、分发100余条横幅在各个小区内悬挂、1万份宣传单片发到每户人家,讲清群租危害,发布举报电话、途径,介绍群租整治流程,希望全社会关注,形成群体力量,用群众的力量来有效阻止群租的滋生。

(二)居委会采取发现机制,发动楼组长、平安志愿者,对小区内的情况多加留意,发现群租,即刻上报平安办、房管办,并通过举报电话对群租信息进行收集。

(三)房管办接到上报的群租信息后,上门核查,确认是否存在群租情况,一经核实,按处理程序贴整改通知书,在规定期限到后如仍没有整改,将多部门上门整治群租。

(四)本次专项整治行动的目标是对整个白玉地区的群租现象进行大范围、高强度、高密度的打击,对目前无群租现象的小区将挂牌无群租小区,希望经过整治后,原先群租现象严重的小区群租情况得到控制。

四、整治范围

对住宅小区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纳入此次“群租”集中治理范围:一是设在住宅小区内的单位集体宿舍(即室内多张高低铺、人均居住面积低于5平方米的);二是将一间原始设计为居住空间的房间分割、搭建后出租,或按床位出租;三是将原始设计为厨房、卫生间、阳台和地下储藏室等非居住空间,出租供人员居住。

五、工作步骤

(一)准备阶段(11月底)

组织开展“群租”房底数排摸和业主、“二房东”及租客的信息采集,建立“一户一档”,加大宣传力度,采取拉横幅、贴标语等多种形式营造整治工作范围,在每一门栋张贴告知书,公布举报电话,对违规租赁当事人进行告知,做好限期整改通知书下发以及相关发动工作。

(二)集中整治阶段(11月23日-12月底)

长风街道承担辖区内“群租”集中整治的主体责任,由街道平安办牵头、组织、协调基层房管办、派出所、城管中队等职能部门组成集中整治工作队伍,对辖区内存在治安消防隐患、居民投诉反映强烈、督促整改后拒不整改的“群租”问题开展集中治理,集中治理过程中,要充分发挥居委会、业委会、物业“三位一体”作用,宣传、引导群众支持、配合整治工作开展。在年底前将热线反映未整治的群租、整治多次后有所反复的群租进行再次全面整治。

(三)巩固阶段

在完成本次群租整治攻坚战后,巩固群租整治成果,防止返潮,作为小区的日常管理方,物业公司及时发现苗头,制止群租返潮,早发现,早解决。街道管理办、自治办、房管办充分发挥自身职能特点,帮助各居民区物业管理好小区的群租情况。

六、职责分工

(一)平安办。组织、协调“群租”整治各项任务,上报相关信息。积极发动居民区开展群租行为的排摸发现、广泛宣传,同时做好整治中的后勤保障工作。

(二)房管办。主动弄清及发现群租行为,快速核实投诉的群租现象、在初次发生的及时发放联合告知书,并安排计划开展联合整治,联系区房管局施工队伍。对物业做好群租培训工作,督促物业做好近期的发现报告、整治后的固守,建议将群租现象列入物业相关考核,并上升到否决条款。

(三)派出所。抽调警力参与集中治理,配合房管部门开展认定、排查“群租”房业主、“二房东”以及租客基础信息,对“二房东”进行约谈,做好应急处置准备,及时处理暴力抗法、阻碍执法等行为,确保整治工作开展期间小区社会治安稳定。

(四)居委会。动员居委会干部、社区志愿者、物业工作人员对小区群租情况进行大排查,上门了解情况,对群租现象加以劝阻,并做好群租整治后的固守,及时上报掌握的群租信息。采用多种宣传方式,在社区电子宣传屏、信息栏等处张贴群租宣传话语,悬挂横幅,广泛宣传。

(五)物业公司。与居委配合做好前期群租的发现以及整治后的固守工作,对物业相关人员做好培训,对及时发现的疑似群租行为进行劝阻,并禁止群租内隔断及高低床进场。

(六)城管中队。配合街道对“群租”房违法搭建开展整治行动。

(七)市场监管所。负责房屋租赁市场及中介机构的监督管理,掌握租户租赁合同的签订情况,对周边大型餐饮业及中介机构进行约谈,让其承诺无群租行为,配合相关部门一起参与群租整治。

(八)网格中心。做好“12345”涉群租举报的流转派单工作,并做好问题整治情况跟踪,及时将跟踪情况与整治组沟通。

(九)绿化市容所。做好群租整治后的垃圾清运工作。

七、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各相关部门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充分认识开展整治“群租”工作的重要意义,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克服推诿和畏难情绪,以积极的姿态、务实的作风,全面落实各项任务。

(二)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各相关部门要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周密安排,按照既定时间节点,有力、有序推进整治工作。

(三)加强协作,形成合力。各相关部门要按照各自行政职能,进一步明确各自在此次“群租”集中治理中的责任和任务,积极履行职责。要按照“条块联动、以块为主”的原则,加强沟通、协同配合,切实形成工作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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