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成立长风新村街道创建上海市卫生应急综合示范区领导小组的通知
街道各科室、居委会,社区相关单位:
根据《上海市卫生局关于印发〈上海市卫生应急综合示范区(县)创建工作的指导方案〉的通知》(沪卫应急〔2012〕7号)的工作要求,为深入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不断提升社区卫生应急管理水平和卫生应急能力,确保普陀区创建市卫生应急综合示范区活动顺利开展,经街道办事处研究,决定成立长风新村街道创建上海市卫生应急综合示范区领导小组,全面负责街道创建市卫生应急综合示范区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如下:
组 长:舒乐炎 社区(街道)党工委副书记
副组长:张 宏 街道城管科科长
曹广东 街道行政办主任
组 员:张 剑 街道宣传科科长
刘友福 街道社保科科长
张海平 社区(街道)工会副主席
宋 俭 街道社发科科长
凌国安 街道财经科科长
刘正纯 街道综治办主任
崔建军 长风工商所所长
程朝晖 长风食药监所所长
杨 玮 长风派出所副所长
殷 明 白玉派出所副所长
史 玲 长风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主任
杨家强 白玉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主任
街道26个居委会主任(具体名单略)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街道城管科,办公室主任由城管科副科长曹娟娟担任。
今后,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成员的职务如有变动,由其所在单位接任者自然替补。
长风新村街道办事处
二○一三年六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