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同意成立上海普陀区颐长敬老院的批复
索引号:
SY0024433740201800011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公开属性:
主动公开
成文日期:
2018-06-25 10:04:02
发文字号:
普长办〔2018〕8号
发布日期:
2018年06月25日
公开主体:
上海市普陀区人民政府长风新村街道办事处
上海市普陀区颐长敬老院举办者:
你(们)提交的拟成立上海普陀区颐长敬老院的申请已收悉。经研究决定,我街道办事处同意作为上海普陀区颐长敬老院的业务主管单位。请依据《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的规定,依法向普陀区社会团体管理局办理成立登记手续。
长风新村街道办事处
2018年6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