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长风街道重点建设项目群体性风险防控机制(试行版)》的通知

机关各科办、各居民区:

长风街道重点建设项目群体性风险防控机制(试行版)》已经街道党工委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特此通知。

上海市普陀区人民政府长风新村街道办事处

2020年7月24日

长风街道重点建设项目群体性风险防控机制

(试行版)

为有效防范辖区范围内重点建设项目可能引发的群体性事件,迅速、高效、有序地开展风险防控和应急处置,结合社区实际,特制订本机制。

一、指导思想

2020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十三五””规划的收官之年,也是普陀区基本建成“科创驱动转型实践区、宜居宜创宜业生态区”之年。结合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工作,紧紧围绕“六稳”中的“防风险、保稳定”,对各项涉民生、可能影响地区稳定的建设项目,嵌入“风险防控机制”,有效应对居民合理合法诉求,做实风险防范和应急处置各项工作,保障重点项目的顺利推进,维护长风社区的和谐稳定。

二、适用范围

在辖区建设项目工作中,可能会影响地区稳定的以下几类情况:市区推进需街道配合的重点项目、街道投资建设类项目和其他直接关系居民切身利益且涉及人数较多的建设项目。

三、组织体系

成立街道重点建设项目群体性风险防控机制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街道党工委书记、街道办事处主任担任。常务副组长由党工委副书记、政法书记担任,副组长由街道分管领导担任。成员由社区平安办、信访办、社区管理办、社区自治办、社区党群办、司法所、网格中心等相关职能科室负责人、长风派出所副所长、白玉派出所副所长、所在居委会的负责人担任。办公室设在社区平安办。

四、工作流程

(一) 事前评估

根据“谁主体、谁牵头”的原则,对市区推进需由街道配合实施的重点建设项目,主体部门要对项目实施可能产生的群体性风险进行分析研判。对于街道投资建设类项目和其他直接关系居民切身利益且涉及人数较多的建设项目,主体部门要在规划实施前充分考虑居民群众的合法权益、合理诉求,及早发现影响社会稳定的隐患,有针对性地采取措施,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矛盾。有风险矛盾的,主体部门要及时牵头召开会商通气会,制定工作预案,并将有关情况上报街道领导小组和区相关部门。

(二) 事中跟踪

重点建设项目实施过程中,责任主体部门要坚持“预防为主、调解为先、争取主动、防止激化”原则,加强建设项目推进情况的动态跟踪,密切关注矛盾风险点,视情及时调整完善应急预案。

(三) 事后处置

一旦发生群体性矛盾应立即启动工作预案,各部门要各司其职,协同配合,对矛盾的性质、类别、危害程度、影响范围等进行充分研判,果断采取应急处置措施,有效控制事态发展,并将进展情况及时上报街道领导小组和区相关部门。群体性矛盾发生后要认真总结,举一反三,对风险防控和应急处置不力的相关部门和人员将进行责任追究。

五、各部门职责

(一)社区平安办

主动收集本辖区内建设项目可能会影响区域稳定的情报,做到早研判、早预警。密切关注和及时掌握建设项目不稳定的动态信息、相关矛盾的走向等,及时将有关情况上报区委政法委,争取工作指导和支撑。按照召开会议、研判问题、共商对策、落实责任、跟踪督查的工作流程,有效防范群体风险和矛盾,协调做好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

(二)社区管理办

做好市区两级重点建设项目的对接工作,及时和区相关职能部门沟通,对涉及到群众利益的重大规划事项,主动搭建平台,做好群众解释工作;排摸收集市区两级重点项目实施方、施工方及项目的基本信息,提示区职能部门做好矛盾风险评估工作;对本部门牵头实施的建设项目安排专人负责,项目实施前做好居民征询工作,对可能涉及到的矛盾风险进行分析研判,制定工作预案,统一口径,做好矛盾化解工作。

(三)信访办

通过信访热线、接访等渠道获取的可能引发群体性事件进行分析研判,本着“诉求合理的解决到位、诉求无理的教育到位、生活困难的救助到位,行为违法的处理到位”的原则,了解掌握相关人员思想动态和主要诉求,协调各方,搭建平台,做好政策解释和思想劝导工作,力争将突发事项以相对平缓、可沟通的方式得以化解。同时,要及时对接市、区信访部门。

(四)社区自治办

对由本部门牵头实施的居民区建设项目安排专人进行跟踪,指导居民区在项目实施前征求居民代表意见,若过程中发现可能引发群体性事件的信息,要联合居民区做好关键居民的沟通和解释工作。

(五)社区党群办

妥善应对突发性的媒体采访和舆情应对,完善街道网评员机制和居民区信息员机制。加大对相关人员接待媒体、应对舆情的能力培训。负责舆情信息收集、汇总、报送工作,关注建设项目群体性事件相关情况的舆情趋势,做到宣传先行,超前预判,主动介入。一旦发生负面舆情,及时关注各类信息平台的动态,加强与相关职能部门的沟通,发布正面信息,开展正面报道,运用新媒体形式进行快速回应,有效消除负面影响。

(六)司法所

积极开展群体性矛盾排查工作,对于可能出现群体性矛盾纠纷及时研判、预警。依托法律顾问,为重点建设项目矛盾调处、顺利推进提供法律支撑。

(七)网格中心

对12345热线在短时间内接到群众对于不同来电人对同一事件投诉达到5个以上的,及时通报项目牵头部门分管领导,尽快对投诉内容进行处置。来电投诉达到10个以上的,上报街道领导小组,尽快对投诉内容进行预判、处置。

(八)居民区

及时收集、整理本居民区重大建设项目可能引发的群体性事件的动态信息,搭建政策解释沟通的平台,耐心听取群众的意见建议,积极做好各项群众工作,及时上报有关情况。

(九)其他科室

要将获取的重点建设项目群体性风险及时上报,同时根据部门职责,积极参与重大建设项目群体性矛盾化解、应急处置。

六、工作要求

(一)要进一步压实风险防控工作责任

要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理念,学习借鉴“小事不出居村,大事不出街镇,矛盾不上交”的枫桥经验,切实增强政治责任感,强化底线思维,严格考核问责,细化防控措施,确保把矛盾化解在基层。

(二)要进一步健全情报信息工作制度

各部门要注重在第一时间获取各类不稳定因素,牢牢把握工作主动权,做到未动先知、防患未然。建立互相协助、互通情报、运转高效的信息收集上报制度,及时发现带有倾向性、苗头性的问题和隐患,有效防止不稳定因素演变升级为群体性事件。

(三)要进一步强化源头预防和矛盾调处。

各部门要健全完善接访、排查、上报、化解、稳控、反馈等工作制度,规范工作程序,确保对照遵循。在预防和化解时应积极稳妥,上下联动,防止事态激化。要做到不安定因素提早预知、工作提早介入、矛盾提早处置、事态提早平息,不断提升群众的安全感和满意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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