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区第十七届人大一次会议第053号代表建议的答复

刘海清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居民区楼道堆物存在的安全隐患整治的代表建议已收悉,经研究,现将合办意见函告如下:

一、工作目标

楼道堆物严重影响居住安全,降低居住品质。要坚持社区自治与依法整治相结合的原则,在党建引领下,积极发挥居委会、物业、业委会、综合行政执法队、社区民警、机关联络员等力量的作用,对区域内居住小区楼道进行有效监管,加强清理、整治、维护和源头管控,促进居民意识觉醒,提升居民参与度,形成楼道堆物清除与“美丽楼道”创建相辅相成.良性互动的长效常态机制,努力实现全街道居住小区“更整洁、更有序、更安全、更文明”的工作日标。

二、具体措施

(一)加强底数排摸,做到心中有数

各居民区成立楼道堆物专项治理工作推进小组,组长由居民区书记、居委会主任担任,组员由居委会干部、物业公司负责人、业委会主任、社区民警、综合行政执法队联络员等组成;制定常态化楼道堆物专项治理工作方案,落实各小区楼道堆物治理工作。

各居委会负责牵头物业公司、业委会等做好各项宣传发动、上门清理工作。以创建全国文明城区为契机,结合爱国卫生运动及每周四的美丽家园清洁活动,由居委会联合业委会、物业公司等,发动志愿者对楼道堆物定期清理整治,并建立动态档案,做到底数清、情况明。

同时,充分利用楼组长、志愿者、保洁员等力量,加强对楼道堆物情况的日常巡查,发现情况及时向居委会报告,以便做好持续清理整治工作,确保楼道堆物不回潮,楼道整治效果得到巩固。

(二)加大执法力度,提供法律保障

由平安办会同综合行政执法队、司法所等部门负责对占用公共空间等不合法行为依法进行查处;综合行政执法队、平安办、派出所(社区民警)积极配合居委会开展日常整治工作,做好秩序维护、执法支撑工作,确保整治有序进行。

对在规定期限内不主动清理的,或当事人无力自行清理的,由物业公司、业委会依规清理。居委会加强指导协调,结合爱国卫生劳动日等,组织志愿者等共同开展上门清理工作。对拒不配合”的情況逐一分析,做好照片、视频等相关记录,为集中整治打好基础。对拒不配合甚至阻扰清理的,由居委会联合业委会、物业公司请所在网格片区支持,以公安、消防、综合行政执法队等执法部门名义共同出具楼道堆物整治告知书,并对当事人加强教育、责令整改。

(三)加强联勤联动,积极整合资源

由社区管理办、城运中心(绿容)等负责整治过程中人力、物力的支撑和保障,做好楼道堆物专项治理过程中产生的各类废弃物品的清运和保洁工作。

对超过整治告知书规定期限仍未清理的,由居委会联合业委会、物业公司请网格片区组织联合执法队伍,携同市容协管员等第三方力量实施楼道堆物联合整治清理。物业公司、市容绿化部门积极配合,确保清理后的垃圾当日清:物业公司负责对清理后的楼道进行保洁。

此外,结合“美丽楼组”的建设工作,鼓励居民通过自治共治,更新楼道环境,培育楼组文化,落实居民公约,打造一批富有特色的美丽楼道。积极协调专业部门、专业队伍,稳步推进楼道堆物整治;组织块长、楼组长、志愿者等做好日常巡查;通过开展多种形式的小区自治活动,引导居民自觉参与到“无堆物楼道”和“美丽楼道”创建中。

(四)加强宣传动员,扩大群众知晓率

由社区党群办负责设计制作宣传资料,通过生动形象的宣传报道告知楼道堆物的危险性,并指导小区营造清理楼道堆物的良好氛围;挖掘工作中的亮点,对富有成效的整治案例和工作方法加强宣传推广。

各居民区要充分利用小区电子屏、宣传栏、广播、微信群等进行广泛宣传告知,宣讲楼道堆物的危害;组织居民区党员、楼组长、志愿者等不同群体,召开宣传动员会,进一步统一思想、形成共识。由居委会、业委会、物业公司在小区显著位置发布、张贴共同署名的楼道堆物清理告知书;对存在楼道堆物问题的居民,上门发放清理告知书,并做好签收记录。



上海市普陀区人民政府长风新村街道办事处

                           2022年4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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