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风三创纪】你的电动车还没上牌?后果很严重! ( 2021年10月21日 )       来源: 长风街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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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动自行车登记上牌告知书 

亲爱的市民朋友们:

结合我区正在积极开展创建全国文明城区的工作,从即日起普陀区相关职能部门加大非机动车未依法登记上牌整治力度,现就相关事宜告知如下:

一、注意事项

1、电动自行车所有人应当自购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公安机关申请登记上牌;

2、应当按照规定在车辆指定位置安装非机动车号牌,并保持号牌清晰、完好,不得有故意遮挡、污损、倒挂、破坏等影响号牌识别的行为;

3、电动自行车停放住宅小区非机动车集中停放场所期间不得擅自拆除号牌。

二、处罚告知

若发现未遵守上述要求的行为,区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将严格依据《上海市非机动车安全管理条例》第四十二条规定,驾驶无号牌的非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由公安机关处五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的规定给予处罚。

三、办理途径

申请登记上牌的电动自行车应符合国家标准、本市标准及产品目录要求;

(一)办理材料:身份证明原件、非机动车发票、电动自行车3C认证书、出厂合格证明。

(二)办理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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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以上信息仅供参考

(三)如牌照遗失、损坏,请及时至原上牌地点补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