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普陀区曹杨新村街道2022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2023年01月28日 来源: 上海普陀

一、总体情况

1.主动公开方面。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上海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本单位2022年度通过门户网站主动公开政府信息48件,其中,公文类政府信息10件,党政混合信息0件,非公文类政府信息38件。主要包括法治政府建设报告、财政预决策、财政绩效、建议提案办理、行政执法行为等信息。通过其他途径主动公开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旧住房成套改造等信息。

2.依申请公开方面。根据《曹杨新村街道政府信息依申请转主动公开工作制度》, 通过门户网站依申请公开转主动公开2件。受理依申请公开5件,均按期答复,其中,主动公开1件,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不予公开1件,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不予公开1件,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2件。

3.政府信息管理方面。开展街道办事处权责事项清单梳理工作。通过上海市政务公开工作平台对本单位政务公开工作进行数字化管理。严格按照规范要求,通过平台进行公文备案、依申请公开办理等工作,进一步提升信息公开工作实效。

4.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方面。及时更新相关栏目信息,强化上海普陀曹杨街道门户网站平台作用。强化上海普陀曹杨街道门户网站第一平台作用,及时更新相关栏目信息。依托“美好曹杨”政务微信号,及时发布群众关心的热点,例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社区管理、我为群众办实事等工作信息。

5.监督保障方面。不定期向行政办公会汇报政务公开工作,进一步提高行政班子成员和行政条线科办负责人的公开意识和水平。主要领导不定期听取政务公开工作汇报,并部署相关工作。办公室负责工作调度、协调和督促,各科室、单位责任人具体承办。积极参加区组织的各类业务培训,提高业务水平。未发生因被投诉举报等被追究责任的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393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5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1

 0

 0

 1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1

 0

 0

 0

 0

 1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1

0

 0

 0

 1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2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5

0

0

0

0

0

5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问题

业务培训工作仍需进一步加强。受疫情影响,2022年度针对本街道各条线开展的政务公开相关培训工作较少。

(二)改进情况

对照2021年度工作中的不足,在2022年度的信息公开工作中重点推进。一是完善门户网站栏目内容,进一步加强对门户网站栏目的管理,及时更新相关内容。二是结合本街道实际和居民群众需求,增强工作特色。立足于政务公开标准化总体要求,结合本街道实际和居民群众需求,在夯实基础业务的基础上,结合政府开放月、居务公开等工作,更好地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开展政府开放月活动。2022年8月以“人民城市·幸福曹杨”为主题的2022年曹杨新村街道政府开放日暨“一网通办”线下帮办主题活动中,通过召开“人民建议征集座谈会”的形式,邀请普陀区委副书记周艳、普陀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杜娟与街道党工委书记许春辉一同与社区各界代表互动交流。代表们纷纷围绕政务服务这一主题,结合市集的“帮办”情况、本区重要改革和重要政策落实情况、“两个免于提交”实际效能、线上线下融合发展、数据资源治理共享等献上自己的“人民建议”。同时结合各自工作生活实际,围绕社区养老服务数字化转型、“靠谱”社区营商环境打造、“15分钟社区生活圈”优化、法治政府建设等话题开展热议。

(二)居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根据《普陀区推进居(村)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的实施意见》,制定街道居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的实施方案和标准目录,形成符合本街道实际情况的居务公开标准化目录模板,指导金岭园试点创建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的示范点,推动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向社区延伸。

   (三)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以及《上海市财政局、上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有关事项的通知》(沪财税〔2021〕7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收取信息处理费的情况如下:发出收费通知的件数为0、总金额为0、实际收取的总金额为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