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上海市普陀区曹杨新村街道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2016年01月31日 来源: 上海普陀引 言
本年度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上海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以下简称《规定》)要求,由上海市普陀区人民政府曹杨新村街道办事处编制。全文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情况、依申请公开和回应解读情况、行政复议、诉讼和举报投诉情况、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以及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方向,并附相关统计表。本年度报告的电子版可以在普陀区政府门户网站以及曹杨新村街道门户网站上下载。如对本年度报告有任何疑问,请联系曹杨新村街道政府信息公开受理点(曹杨路933号521室),联系电话:62160359。
专有名词解释
1.政府信息:指行政机关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制作或者获取的,以一定形式记录、保存的信息。分为主动公开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不予公开政府信息三类。
2.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指涉及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切身利益,需要社会公众广泛知晓或者参与,以及其他依照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等应当公开的内容。
3.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指只涉及部分人和事,不必让社会公众广泛知晓或参与,公众、法人和其它社会组织可根据自身需要向政府行政部门提出申请,政府行政部门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按程序向申请人公开的政府信息。
4.不予公开政府信息:指公开后会造成妨碍国家安全、损害企业或者个人合法权益、影响社会稳定和正常生活秩序等严重后果的政府信息。
5.党政混合信息:指含有党的工作和行政管理等相关内容并以同一载体记录、保存的信息,包括党委和政府及其相关部门联合制作的文件、行政机关接受党委部门的委托依职权制作的文件、党政合署办公单位制作的有关行政管理的文件、属于党委序列但具有具体行政管理职能单位制作的涉及行政管理的文件以及其他涉及行政管理事务的党政混合信息。
一、概 述
根据《规定》要求,2004年5月1日起本街道开始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为此,在明确分管领导的基础上,专门配备了1名兼职工作人员,设立了1个专门的信息申请受理点。截至2015年年底,本街道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运行正常,政府信息公开、咨询、申请以及答复工作均得到了顺利开展。
1.加强组织领导。根据区委、区府“1+6”文件及相关配套文件有关精神,以及街道体制机构改革有关情况,对街道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进行调整,由办事处主任担任领导小组组长,党工委分管副书记担任副组长,进一步深化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的工作机制,由街道各内设机构负责人担任组员,具体负责各办、各部门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党政办公室具体负责本街道政府信息公开的日常工作,形成一个完整的信息公开工作网络。
2.规范公开程序。结合内控建设工作,进一步完善了信息公开有关制度,明确了政府信息公开的原则、范围、程序、形式等,更加注重规范属性认定、依法公开、保密审查等程序,确保信息公开依法依规。及时更新维护网站,确保信息发布准确。2015年,随着街道体制机构改革的基本完成,及时在政务网上更新了调整后的机构职能信息,并更新了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在“获取方式”中新增了曹杨街道门户网站的链接,拓宽了信息获取的渠道。
3.畅通监督渠道。通过信息公开通过月度通报、专项检查,强化日常监督。进一步拓展移动互联网上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做实做强“爱曹杨”官方微信,定期发布政府信息、工作动态和活动信息,加强居民群众对政府工作的了解和掌握,并在微信中设置了“城市啄木鸟”专栏,居民可通过微信平台反映问题、提出意见和建议,为居民群众监督政府管理、参与社区建设提供更为便利的途径。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本街道立足服务型、法治型、透明型政府的建设,坚持“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要求,积极做好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工作。近年来,按照上级有关规定和居民群众的实际需求,不断扩大公开范围、拓展公开渠道,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工作质量有所提升。2015年,本街道新增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32条,其中公文类信息30条,非公文类信息102条,全文电子化率达100%。年内,未制发任何规范性文件。具体公开情况如下:
政府网站公开政府信息:55条(7条为党政混合信息);
政务微博公开政府信息:10条;
政务微信公开政府信息:13条;
其他方式公开政府信息:71条。
(一)主动公开范围
1.机构职能类信息:更新并公开了《曹杨新村街道党工委职责任务》、《曹杨新村街道办事处的主要职能》、《2015年曹杨新村街道处级领导干部基本情况》、《2015年曹杨新村街道办事处组织机构及负责人名单》等。
2.计划总结类信息:公开了《普陀区曹杨新村街道办事处工作报告(2015年)》、《曹杨新村街道2015年实事项目》等。
3.财政类信息:《2014年普陀区曹杨新村街道部门决算》、《2014年普陀区曹杨新村街道“三公”经费决算说明》、《2015年曹杨新村街道办事处部门预算公开表及说明》、《2015年曹杨新村街道办事处“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表及说明》等。
4.党政混合类信息:公开了《关于印发<曹杨新村街道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办法》及其实施细则的通知>》、《关于成立曹杨新村街道党工委、办事处深化体制机构改革领导小组的通知》等。
(二)主动公开途径
1.上海普陀政府门户网站;
2.“上海普陀曹杨”门户网站;
3.“爱曹杨”官方微信;
4.“上海普陀曹杨”官方微博;
5.曹杨社区晨报;
6.普陀区政府信息公开受理中心及受理点;
7.曹杨新村街道政府信息公开受理点。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5年,本街道新增可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7条。
年内,共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2例,都来自网络申请。其中,1例要求获取关于上报普陀区曹杨街道人防指挥所建设请示,信息不属于本机关公开职责权限范围,根据便民原则,经相关单位同意,街道主动提供了相关信息。1例要求获取2015年普陀区曹杨街道的人事任免信息公开,因未按时提交补正材料,视为自动放弃。答复公开申请信息工作中未收取任何费用。
积极做好回应群众呼声的工作。2015年,小区内乱设摊扰民、居民租户私拉电线、小区违章搭建、小区乱停车现象严重等11个公众关注热点或舆情进行了及时地处置回应。一年来,共有3人次通过“上海普陀曹杨”官方微博或“爱曹杨”官方微信、278人次通过“12345市民热线”、来信、来电、来访、巡查等反映环境卫生、城市管理、设施设备维修等方面的问题,均按时进行了处理和答复。
四、政府信息公开复议、诉讼情况
2015年度,未发生针对本街道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案件和行政诉讼案件。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2015年,本街道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整体得到平稳、有序开展,但对照市、区有关要求和居民群众的期盼还存在一些问题,主要表现在:公开信息渠道有所拓展,但公开范围还需要进一步扩大;信息公开意识有所提升,但内部宣传培训还需要进一步加强;信息公开宣传平台有所拓宽,但群众知晓率还需进一步提高。
2016年,本街道将全面贯彻落实十八届四中全会、五中全会有关精神,按照建设服务型、法治型、透明型政府的要求,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深入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一是结合内控建设有关要求,修订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相关制度,切实提高制度执行力。二是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力度,扩大信息公开知晓率,切实提高政府公信力。三是进一步畅通信息沟通渠道,广泛收集居民群众的意见和建议,切实发挥民主监督作用。
六、附 表
本街道2015年度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表如下,统计日期自1月1日起至12月31日:
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表
(2015年度)
填报单位:上海市普陀区人民政府曹杨新村街道办事处
统计指标 | 代码 | 单位 | 统计数 |
一、主动公开情况 | —— | —— | —— |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 (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相同信息计1条) | 1100 | 条 | 132 |
其中:主动公开规范性文件数 | 1110 | 条 | 0 |
制发规范性文件总数 | 1120 | 件 | 0 |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 —— | —— | —— |
1.政府公报公开政府信息数 | 1210 | 条 | 0 |
2.政府网站公开政府信息数 | 1220 | 条 | 55 |
3.政务微博公开政府信息数 | 1230 | 条 | 10 |
4.政务微信公开政府信息数 | 1240 | 条 | 13 |
5.其他方式公开政府信息数 | 1250 | 条 | 71 |
二、回应解读情况 | —— | —— | —— |
(一)回应公众关注热点或重大舆情数 (不同方式回应同一热点或舆情计1次) | 2100 | 次 | 11 |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回应解读的情况 | —— | —— | —— |
1.参加或举办新闻发布会总次数 | 2210 | 次 | 0 |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新闻发布会次数 | 2211 | 次 | 0 |
2.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 2220 | 次 | 0 |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 2221 | 次 | 0 |
3.政策解读稿件发布数 | 2230 | 篇 | 0 |
4.微博微信回应事件数 | 2240 | 次 | 3 |
5.其他方式回应事件数 | 2250 | 次 | 0 |
三、依申请公开情况 | —— | —— | —— |
(一)收到申请数 | 3100 | 件 | 2 |
1.当面申请数 | 3110 | 件 | 0 |
2.传真申请数 | 3120 | 件 | 0 |
3.网络申请数 | 3130 | 件 | 2 |
4.信函申请数 | 3140 | 件 | 0 |
(二)申请办结数 | 3200 | 件 | 2 |
1.按时办结数 | 3210 | 件 | 2 |
2.延期办结数 | 3220 | 件 | 0 |
(三)申请答复数 | 3300 | 件 | 2 |
1.属于已主动公开范围数 | 3310 | 件 | 0 |
2.同意公开答复数 | 3320 | 件 | 1 |
3.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 3330 | 件 | 0 |
4.不同意公开答复数 | 3340 | 件 | 0 |
其中:涉及国家秘密 | 3341 | 件 | 0 |
涉及商业秘密 | 3342 | 件 | 0 |
涉及个人隐私 | 3343 | 件 | 0 |
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 | 3344 | 件 | 0 |
不是《条例》所指政府信息 | 3345 | 件 | 0 |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 3346 | 件 | 0 |
5.不属于本行政机关公开数 | 3350 | 件 | 1 |
6.申请信息不存在数 | 3360 | 件 | 0 |
7.告知作出更改补充数 | 3370 | 件 | 0 |
8.告知通过其他途径办理数 | 3380 | 件 | 0 |
四、行政复议数量 | 4000 | 件 | 0 |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数 | 4100 | 件 | 0 |
(二)被依法纠错数 | 4200 | 件 | 0 |
(三)其他情形数 | 4300 | 件 | 0 |
五、行政诉讼数量 | 5000 | 件 | 0 |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或者驳回原告诉讼请求数 | 5100 | 件 | 0 |
(二)被依法纠错数 | 5200 | 件 | 0 |
(三)其他情形数 | 5300 | 件 | 0 |
六、举报投诉数量 | 6000 | 件 | 0 |
七、依申请公开信息收取的费用 | 7000 | 元 | 0 |
八、机构建设和保障经费情况 | —— | —— | —— |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专门机构数 | 8100 | 个 | 0 |
(二)设置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数 | 8200 | 个 | 1 |
(三)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数 | 8300 | 人 | 1 |
1.专职人员数(不包括政府公报及政府网站工作人员数) | 8310 | 人 | 0 |
2.兼职人员数 | 8320 | 人 | 1 |
(四)政府信息公开专项经费(不包括用于政府公报编辑管理及政府网站建设维护等方面的经费) | 8400 | 万元 | 0 |
九、政府信息公开会议和培训情况 | —— | —— | —— |
(一)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会议或专题会议数 | 9100 | 次 | 0 |
(二)举办各类培训班数 | 9200 | 次 | 0 |
(三)接受培训人员数 | 9300 | 人次 |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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