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曹杨新村街道创建“无违建居民区(街道)”实施方案》的通知

关于印发《曹杨新村街道创建“无违建居民区(街道)”实施方案》的通知

 

街道各科办、部门、中心、居民区及相关社区单位:

    《曹杨新村街道创建“无违建居民区(街道)”实施方案》已经街道党工委会议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曹杨新村街道党工委

                                       曹杨新村街道办事处

2017年11月24日

 

曹杨新村街道创建“无违建居民区(街道)”实施方案

 

    根据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开展无违建居村(街镇)创建工作的实施意见》(沪委办【2017】58号),区委办、区府办印发的《普陀区关于开展无违建居村(街镇)创建工作的实施意见》(普委办【2017】76号)等文件精神,结合街道实际情况,制订本实施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无违建居村(街道)”创建工作,进一步增强全社会防控和治理违法建筑意识,持续加大整治力度,全面遏制违法建设行为,进一步巩固“五违四必” 区域生态环境综合治理整治成果,着力形成防控和治理违法建筑长效机制,不断改善和提高社区环境质量。按照“源头管控、标本兼治、补好短板”的原则,完善体制机制,强化组织管理、工作协同和责任落实,全面提高治理能力,构建适应新形势、新时代的要求,符合群众诉求的生态环境治理工作格局。街道力争到2019年6月底全面完成“无违建居民区”和“无违建街道”的创建任务。

    二、组织领导

    成立由街道党工委、办事处主要领导任组长的曹杨街道无违建居民区(街道)创建工作领导小组,统筹推进创建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成立综合协调、执法保障、宣传报道、民生保障、信访维稳、资产管理、自治协商、考核问责等8个专项保障组和10个创建工作组。街道领导班子成员分工负责1个工作组,指导推进居民区按时完成创建目标任务。

    三、创建要求

    (一)做到拆有章法

    1. 坚持存量违建“六个必拆”的原则。

    (1)涉及“五违”问题的违法建筑:在违法用地上搭建的、存在违法经营的、存在违法排污的、存在违法居住的, 包括违法加层、搭地下室等;

    (2)影响城市安全的违法建筑:存在安全隐患的,高压线、高铁线路、高架道路以及燃气、原水、输油等管线保护区内的;

    (3)侵占道路、河道、消防通道、公共绿地等公共空间的违法建筑,以及在商务楼、商业楼顶搭建的违法建筑;

    (4)影响重大工程建设的违法建筑;

    (5)住宅小区内妨害相邻关系的违法建筑,包括天井超高违建和天井破墙开门;

    (6)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各级政府督办的、被媒体曝光的违法建筑。

    2. 对由于历史原因存在合理性的无证建筑开展排摸、补录和标注,做好解释备注,予以暂缓拆除,未纳入存量违建数据库的视作新增违建。

    3. 新增违建“零容忍”。通过网格片区、居民区建立巡查机制,及时发现、及时报告、及时制止、快速拆除、从严处罚新建违法建筑。鼓励居民群众参与新增违建的投诉举报。街道定期通报新增违建处置情况。验收考核中发现新增违建的,一票否决。

    4. 同步推进“居改非”、“三合一”等违法行为的整治工作,形成联动效应。

    (二)做到“建”有规划

制订好违建拆除后的建设方案 ,注重社区和居住区整治后业态调整和功能性的定位和重塑。住宅小区整治中要做到占绿还绿、占道还道,根据住宅小区各自特点,广泛听取居民意见,天井围墙整治达到高度一致,开窗大小一致,墙面颜色一致,雨水管道、空调外机等设施设备安装一致的总体要求。

(三)做到“管”有成效

建立和落实长效管理机制和发现机制,要与文明创建、平安建设、“同心家园”建设和网格化片区管理相结合,确保整治效果,坚决遏制新增违法搭建。

(四)做到“美”有温度

结合城市“微更新”,结合“同心家园”建设,通过党建引领,发动社区居民参与违建拆除后居住环境的改善,融合人文底蕴,打造特色景观,聚焦功能提升,优化美化环境,全面提升市民满意度和获得感。

四、评定考核

(一)申报验收

根据街道创建目标要求,及时申报创建“无违建居民区”,街道组织初审,区无违建居村创建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验收,经审定后公布。街道在完成“无违建居民区”创建任务后,申报“无违建街道”。

(二)检查复评

对创建成功的无违建居民区,由街道开展定期或不定期的抽查,做好每年一次的区级复评迎检工作。复评合格的,保留“无违建居民区”称号;复评不合格的,要求其限期整改,整改后仍不合格的,将撤销命名。

(三)考核问责

把创建工作纳入到街道领导班子成员、职能部门(科办)、居民区的年度绩效考核和实施奖惩的重要依据;对工作推进不力,未按期完成创建任务的责任人追究责任。

五、实施步骤

(一)调查摸底(2017年9月-2017年11月)

街道委托第三方对街道辖区内所有沿街商铺及住宅小区内的违法建筑、“居改非”等情况进行全面调查摸底。居民区对调查信息进行核实、补录、标注。对暂缓拆除的违建做好解释说明,调查摸底工作做到全区域、全覆盖、全要素,区域内的单位、居民区、沿街道路违建不得遗漏。同时,发挥居民区自治作用,做到一把尺子量到底、应拆尽拆、应缓尽缓。调查摸底结果于2017年11月19日上报街道管理办。

(二)全面启动(2017年11月-2017年12月)

制订创建无违建居民区(街道)工作实施方案,召开动员部署大会。制作创建无违居民区(街道)工作示意图。居民区认真研究、制订无违建居民区创建工作计划,做到一区一方案,做到目标明确、时间明确、分工明确、方法有效,并于11月30日前报街道管理办。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大力营造创建氛围,充分发动群众、依靠群众,充分发挥党员干部的表率作用,凝心聚力、攻坚克难、弘扬正能量。在2017年12月15日前,确保完成2个无违建居民区创建工作。

(三)有序推进(2018年1月-2018年12月)

有序推进无违建居民区(街道)创建工作。在2018年6月底前确保再创建10个无违建居民区,2018年12月底前确保再创建6个无违建居民区,累计完成18个无违建居民区创建。

(四)攻坚收尾(2019年1月-2019年6月)

确保再创建2个无违建居民区。至此,创建20个无违居民区的目标任务全面完成。同时,向区申报创建无违建街道。

六、结果运用

“无违建创建先进居村(街道)”评选结果与文明小区、星级居委的评比及复审挂钩,并与机关干部、居民区干部的选拔任用和年终考评挂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