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成立上海曹杨薪火书记工作室的批复

上海曹杨薪火书记工作室举办者:

   你(们)提出关于成立上海曹杨薪火书记工作室的申请已收悉。经研究决定,曹杨新村街道办事处同意作为该机构的业务主管单位,请按照《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的规定,向普陀区社会团体管理局办理成立登记手续。

曹杨新村街道办事处

2017年7月25日


验证码

全部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