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区政协十五届一次会议第151017号提案的会办意见

普陀区司法局

         政协委员张蓉同志提出的关于深入推进基层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营造良好社区法治环境的提案收悉,经研究,现将会办意见函告如下

         一、规范使用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平台名称和标识标牌

本街道将在区司法局的指导下,统一基层社区各级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平台名称和标识标牌,提高社区公共法律服务品牌的显示度和辨识度。

二、建立基层公共法律服务工作考核制度

本街道将在区司法局的指导下,对居村委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建立相应的绩效考核和激励机制,充分调动基层部门开展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的积极性,不断丰富服务形式和服务内容。

三、加强对基层社区法律工作者的培训

本街道将在区司法局的指导下,加强对社区法律服务人员的培训、进一步优化人员的选任机制,并将人员的培训与选任工作制度化、常态化。在提升人员业务水平的基础上,进一步出台举措,鼓励更多行业资深的法律服务专业人士参与到基层公共法律服务工作中。

 

以上意见供你单位统一答复提案者时参考。

 

                         曹杨新村街道办事处

                               2022年2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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