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设机构

2020-12-01 00∶12 来源: 曹杨街道

关于调整曹杨新村街道内设机构的通知

机关各科室(部门)、各基层单位党组织:

        根据《关于进一步创新社会治理加强基层建设的实施意见》(普委〔2015〕14号)和《关于深化街道体制改革的实施意见》(普委办〔2015〕6号)的要求,为进一步完善基层社会治理体系,提高基层社会治理能力,提高街道公共服务、公共管理、公共安全水平,建立职能清晰、权责统一、运转协调、保障有力、依法高效的街道管理体制,经党工委研究决定,对曹杨新村街道内设机构进行调整:

        1、撤销党工委办公室、行政办公室和财政经济科,设立党政办公室。负责会议、文书、机要、档案、保密、财务、法制、审计、信息化、工作督办、统计、后勤保障、资产管理等工作。

        2、撤销组织人事科,设立社区党建办公室。负责干部人事、人才和老干部工作;负责社区党的建设,开展区域化党建、“两新”组织党建和居民区党建工作;负责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联络和服务工作。挂人大代表联络室牌子。

        3、撤销宣传统战科和社会发展科,设立社区事业办公室。负责宣传(精神文明)、统战(侨务、民族宗教、对台)、文化、教育、科普、体育、外事接待等工作。

        4、撤销城市管理科,设立社区管理办公室。负责组织协调区域内城市管理、卫生、人口管理、社会管理等地区性、综合性工作;组织开展区域内各类专业执法工作的群众监督和社会监督。

        5、撤销社会保障科,设立社区服务办公室。负责实施与居民生活密切相关的社区公共服务,落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医疗保障、民政、计划生育、残疾人等领域相关政策。

        6、撤销综合治理办公室,设立社区平安办公室。负责平安建设、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处理群众来信来访、安全生产、社区防灾、禁毒、反恐、反邪教等工作。挂信访办公室牌子。

        7、设立社区自治办公室。负责指导基层自治、居民区建设等工作,组织社区居民和单位参与社区建设和管理;积极培育发展社会组织,加大社会组织规范化建设。

        8、设立社区协作办公室。负责联系、服务驻区单位;负责协调解决驻区单位发展中的问题,或提出意见和建议;落实驻区单位参与社区共治的相关工作。

        双重管理机构司法所设置维持不变。

        设置纪工委,受街道党工委和区纪委双重领导;设置监察、人民武装等机构和工会、共青团、妇联组织。

        特此通知。

 中共普陀区曹杨新村街道工作委员会

                                                      2015年4月21日